矿工网上发文批评领导被行拘
文章中出现“汉奸”等词,山东枣庄矿业公司一职工党籍也被开除
2007-02-15 10:18:25 | 来源:光明网-新京报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山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李海明因为在网上发表了四篇针对矿领导工作的批评文章,自2006年10月以来,他不仅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天,而且被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开除了党籍。正科级干部被降为普通工人,矿集团三番五次下调令要将其调到贵州一矿工作。工资由原本的每月2000多元降到了275元。

  李海明所在的枣矿集团下属单位第三工程处(以下简称“三处”)认为,李海明“利用网络歪曲事实,侮辱、诽谤他人,触犯了党纪国法,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四篇网文批评领导工作

  据李海明介绍,有关部门调查的主要是四篇文章。第一篇是《江W,你怎么了?》。文中批评了矿上的形象工程、重复建设项目造成的浪费。记者注意到,文中有这样的语句,如“你怎么能听任王MN那样的神经病胡作非为呢?”。

  2006年6月30日,李海明又在论坛发表了两篇文章,对领导层任用上的一些现象和一些工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记者注意到,两篇文章中出现了“疯子”、“汉奸”等词语。

  2006年9月14日,李海明第四次在论坛发表了名叫《圆梦》的一篇小说体文章,描述了2006年9月28日某矿集团将举行的万人阅兵式场面,全文950字,据称所述内容与后来枣矿集团军训会操事实有很大出入。“2006年9月28日,某矿集团万人阅兵式隆重举行。上午9时18分,阅兵正式开始,只见集团公司领导姜猥,身着由矿业集团骐骥制衣厂制造的少将服饰,乘坐由王命难驾驶的阅兵车绕场一周,并不时用他带有浓重淄博口音的嗓子向接受检阅的矿工们大叫‘同志们好’。矿工们齐声回答:‘首长好!’……”

  刑拘降职等接踵而至

  2006年10月5日,三处开始对李海明进行审查。李海明正常工作被停止,每天定时去三处纪委报到。10月13日下午,单位领导又将他叫到会议室。李海明后来得知,这次来的人中有枣庄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的人。这些人到李家搬走了电脑主机,从李的办公室拿走了李的笔记本电脑。

  “大概在晚上11时多,他们说经过勘查,文章都是你发的。”

  李海明说。在此情形下,李海明只好承认并按要求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10月16日,薛城区公安分局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称,他的文章“歪曲事实进行诽谤”,“决定给予李海明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当晚,李海明被拘留。随后,李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科级,取消管理岗位,降为普通工人。李海明拘留期满第二天,单位向他传达,要求他去贵州工作。

  所在单位称符合组织程序

  三处纪委书记宫学贵表示,他们的做法符合组织程序,但拒绝了记者进一步采访的要求。枣矿集团宣传部部长周脉海表示:“这个情况现在很清楚,事实确凿,他本人也承认。集团公司处理他,不是没有规矩,而是根据法律来的。“记者在枣矿集团的“准军事化管理细则”中看到,第九章要求员工“每天第一次遇见领导应当敬礼,领导应当还礼”等规定,并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对此,周脉海强调,“准军事化管理”的本意是想让矿区工人始终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战斗力。“只有这样,才能锻炼出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

  ■链接

  曾因发短信10人受处分

  本报讯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据记者了解,2006年10月18日,枣矿集团三处曾下发暂行规定,要求三处员工不得通过网络和手机传播有关信息。而在一份处理决定中,记者得知,2006年9月上旬,有工人发短信煽动三处员工消极怠工,一共有10名员工因此受到处分。其中,1人被解除劳动合同,并被罚款2000元;1人被开除矿籍,留用察看1年,罚款3000元;其余8人每人被罚款1000元。

  其中,有一位主管被降为副主管,两位工长职务被撤销。

  记者了解到,这些短信主要包括:一是“远看三处像天堂,近看三处像银行,来到三处像牢房,不如在家放牛羊”;二是“人人都说三处好,傻帽都往三处跑,三处挣钱三处花,根本无钱寄回家”;三是“三处领导就是好,领着工人贵州跑,大方清镇美如画,其实个个都在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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