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指6次交通违法 状告交通队设执法陷阱
2007-01-24 09:40:00 | 来源:北京晨报 | 作者:武新
  北京邮电大学文法经济学院讲师宋良刚被拍下了6次交通违法行为,但他认为6次受罚都是因为“执法陷阱”,遂将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告到西城区法院,要求撤销各项处罚。

  西城交通支队六部口队昨天提交了宋先生6次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分别是在广安门北滨河路未按禁令标志指示行驶、在府右街违反分道行驶规定、在京顺路违规进入非机动车道行驶、在闵庄超速、在广义街违规停车、在广安门外大街未按交通指示标志行驶。宋先生被扣了5分,交纳了900元罚款。

  “我每天都从广安门北滨河路走,从来就没有看到禁行交通标志。当天警车就停在旁边,可是警察并没有出来疏导交通,或指正交通违法行为。”宋先生说,这些处罚不仅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而且存在交通队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不合理及设置“执法陷阱”的情况。交通队反驳称,由于西便门地区施工,交通支队临时设立了禁行标志,并向社会发布了公告。虽然禁行标志旁边有警车,但并不能看出就是车里的警察拍下宋先生的违法行为。“宋先生每一项违法行为都有确凿证据,民警是依据法律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有些司机以应方便群众、疏通道路等借口违反法律,其实,如果大家都遵章守纪,交通状况会比现在好得多。”

  案后调查

  庭审后,记者在宋先生的带领下,赶到第一处违法地点。宋先生沿北滨河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右拐进入加油站北口,随后由加油站南口驶出,准备左拐进入马路,但此时就遇上了麻烦。“那就是禁止行驶的标牌。”宋先生指着马路对面的红色标牌对记者说。记者看到,这个标牌禁行的是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禁行路段恰好位于加油站正对面,大约有几十米路段,如果不仔细,就很难发现,而不时有公交车在禁行路段上通过,也会挡住司机视线。“这样设置标牌是不合理的,第一次被罚时我就没有发现它。”宋先生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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