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为41名工人发放150万欠薪
2006-12-01 09:28:26
     中国法院网讯 (张守国/文 肖利民/图)  11月3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对执行回来的150万元案款为41名工人进行了集中发放,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1998年到2004年,孙某、沈某等41名工人陆续同被执行人北京多元电气有限公司、多元信息技术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多元数码印刷技术产业(中国)有限公司、多元水环保技术产业(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近年来,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自2005年5月份起即停止发放工人工资,拖欠工人工资及社会保险费达170余万元。孙某、沈某等41名工人先后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执行人支付拖欠的工资。

   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人工资,但被执行人没有自动履行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孙某、沈某等人在今年4月下旬先后向大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兴法院为确保工人们尽快拿到工资,案件受理后,立即开通执行绿色通道,成立专案组,并在第一时间内调集精干力量开展行动。查明被执行人已经不再经营,只有几名工作人员留守在公司;被执行人帐户亦无存款。5月初,大兴法院依法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将被执行人的办公用品、车辆及办公楼等财产进行了查封。经查,被执行人的办公楼、车辆及部分机器设备已经抵押给金融机构。除抵押财产外,大兴法院依法对其他财产进行了处理,并将处理所得9.1万元按比例发放给申请执行的工人。

  为了使执行有一圆满结果,大兴法院执行法官进行了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郭某长期在国外,为掌握被执行人同国外的资金来往情况,大兴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有关帐户进行了严密监控。今年11月份,发现有资金汇入被执行人帐户,大兴法院立即对帐户里的150万元资金进行了冻结。

  11月30日,大兴法院通知41名工人前来领取工资。领回工资的工人们高兴不已,认为法院的执行工作,非常到位,非常及时,特别是执行绿色通道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好地得到维护。经过一个下午的紧张工作,150万元的工资款顺利发放完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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