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省工商局行政违法 浙江华夏医院被判败诉
2006-08-25 14:05:54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方宗晓 陈勇 吕律
  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被浙江省工商局查处,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杭州华夏医院,在今年5月对浙江省工商局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正式对本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杭州华夏医院的诉讼请求。这表明浙江省工商局对杭州

华夏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的认定得到了司法机关的认同和支持,同时,这一判决也将为正在审理中的民事赔偿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华夏医院状告省工商局“一事不再理”

  今年5月23日,杭州华夏医院状告浙江省工商局行政违法。他们在起诉状中声称浙江省工商局浙工商广〔2006〕7号《关于禁止发布杭州华夏医院“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虚假广告的通告》认定该院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行政处罚原则,同时该认定也缺乏依据,要求法院予以撤销。6月12日,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进行公开审理,针对华夏医院提出的质疑,浙江省工商局一一作了答辩。

  法院判决华夏医院诉讼请求不成立

  经过两个多月审理,西湖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做出一审判决,认为浙江省工商局作为监督和管理各类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法定机关,有权对虚假广告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现已查明“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虽然在香港有商事登记,但该研究院尚未经过香港医疗管理局审查批准,不具有医疗执业许可,更不能进行临床应用。杭州华夏医院在广告中使用“引进香港国际类风湿病研究院独创的‘免疫平衡调节微创手术’”广告词与事实不符,构成虚假广告,因此杭州华夏医院的诉讼请求根本不成立,依法判决驳回杭州华夏医院的诉讼请求。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判决表明了浙江省工商局对杭州华夏医院发布的广告属于虚假广告的认定得到了司法机关的认同和支持。造成九级伤残华夏医院罪责难逃就法院的这一判决结果,记者昨天联系了正在代理受害患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徐潇燕律师。徐律师表示该判决生效后将为民事诉讼提供有力的支持,因为杭州华夏医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是患者起诉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当时根据的是浙江省工商局发布的《通告》,而现在法院又再次明确了这一认定的合法性,必然会使患者在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目前,提起诉讼的患者中已有12人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造成这样严重的后果杭州华夏医院罪责难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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