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强调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
2006-06-29 20:18:11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既关系到当事人申诉权利的正当行使,又关系到裁判的既判力和国家法律权威。肖扬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要求改革改革和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程序,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
肖扬认为,现行审判监督程序,一方面表现为当事人提起再审程序的理由过于宽泛、申请再审的时限掌握不严、进入再审的次数缺乏限制,形成了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局面;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决定是否再审的职权主义色彩比较浓厚,多数当事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难以得到审查,导致“申诉难”。
肖扬指出,改革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为此,最高法院正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再审制度,强化当事人申诉与申请再审的法律地位,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回应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愿望,真正有效地疏通当事人申诉的渠道,为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打开方便之门。同时,对无理缠诉等不良申诉与上访现象的蔓延进行有效遏制,从而平等、公开、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的行使。
肖扬强调,在当事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获得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必须确立有效的终审制度,对再审的次数或不得再审的裁判种类加以必要的限定,维护终审的权威。
肖扬透露,为依法推进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正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沟通,寻求以妥当的方式尽快出台有关规定。
肖扬认为,现行审判监督程序,一方面表现为当事人提起再审程序的理由过于宽泛、申请再审的时限掌握不严、进入再审的次数缺乏限制,形成了无限申诉、无限再审的局面;另一方面,又表现为决定是否再审的职权主义色彩比较浓厚,多数当事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难以得到审查,导致“申诉难”。
肖扬指出,改革民事、行政审判监督程序的首要价值目标,是切实解决当事人“申诉难”问题。为此,最高法院正在探索建立更加科学的再审制度,强化当事人申诉与申请再审的法律地位,以积极主动的方式回应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愿望,真正有效地疏通当事人申诉的渠道,为当事人的正当申诉打开方便之门。同时,对无理缠诉等不良申诉与上访现象的蔓延进行有效遏制,从而平等、公开、高效地保障当事人申诉权利的行使。
肖扬强调,在当事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获得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必须确立有效的终审制度,对再审的次数或不得再审的裁判种类加以必要的限定,维护终审的权威。
肖扬透露,为依法推进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正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积极沟通,寻求以妥当的方式尽快出台有关规定。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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