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高级法院院长庭长要亲任死刑二审案审判长
2006-06-29 20:12:35
     中国法院网讯 (漆浩)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这是刑事诉讼程序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如何才能确保审判质量,肖扬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要求各高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每一件死刑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肖扬指出,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这是严格执行公开审判的原则要求、切实提高死刑案件办案质量的重要程序保障,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提高审判水平、公诉水平、辩护水平和侦查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制度建设和物质保障“四个落实到位”,务必实现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的既定目标。

  肖扬强调,各高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质量,切实担负起死刑案件二审的审判责任,院长、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每一件死刑案件的处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同时,肖扬还要求各高级法院要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除法律适用问题外,一律不得请示最高法院。

  肖扬强调,死刑案件二审开庭要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办案质量,坚决杜绝冤错案件的发生。同时,要继续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简化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加大附带民事诉讼和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实现轻罪刑事案件一审终了,以提高审判效率,化解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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