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不息 奉献不止
——追记长子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孙先林(下)
2006-06-26 09:27: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银胜 陈伟 郭先峰
 

    2006年4月6日上午11时许,孙先林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后,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公正司法的壮歌后,倒在了自己千万次踏过的法院楼梯上;用自己的生命演绎了一名法官的深度和广度后,倒在了为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案件的征途上,年仅50岁。

2006年4月14日,在孙先林的遗体告别仪式上,当长子县法院院长申志勇刚念到“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在这里悼念我们的好战友、好同事孙先林同志……”时,在场的人们已啜泣声一片。山垂首、天落泪、人叹泣。那一天,长治市以及长子县的各界人士纷纷送来花圈;那一天,长子县南陈乡大青山下的老百姓自发组织起来为他最后一次送行;那一天,县老干部局的几十名同志自愿来到他的身边,向他表示衷心的眷恋;那一天,松山为他吐翠、山花为他簇拥、大地为他悲恸,人们为他惋惜。

“我要在工作岗位上延长生命的长度”

孙先林是个工作狂,工作起来什么都可以忘记,什么都可以不顾。为此,在别人眼里他留下了不少“把柄”。在妻子眼里他是“不称职”的丈夫,在医生眼里他是“不配合”的病人,在儿子眼里他是“不顾家”的爸爸……他就是带着这么多的“把柄”走的。

2005年6月,孙先林被医院确诊为恶性淋巴瘤,住院治疗仅一个月,因做化疗,黑发尽落,但他从北京回来不到一个月,便戴上假发跑到院长申志勇的办公室请求上班,申志勇回答:“你这是什么话,好好养病!要注意疗养!”但他却说:“在家里憋得慌,只有看见同事们才快乐,只有工作才快乐,我要在工作中延长生命的长度,要在岗位上拓展生命的宽度。”2005年底,他带领全院人员在长子府前广场清扫积雪,他不知道这是他最后的一次义务劳动;2006年正月初六他带领民事庭法官值班,他不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节假日值班;2006年3月上旬,长治市电力工程工贸公司在长子宋村、南漳架设电线遭遇阻力时,他亲临先予执行现场,亲自督战,他不知道这是他为新农村建设出的最后一份力;2006年3月,他所带领的民事审判二庭荣获了长治市委政法委“双争双创”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他不知道这是他的最后一次荣誉;2006年4月3日,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解决大堡头乡交里村部分群众上访问题会议上,他顾全大局,勇挑重担,责成本院民事审判二庭的人员成立工作组进驻交里村,他不知道这是他最后一次解决群众上访问题。

“有理摆在桌面上”

孙先林生于长子、长于长子,从事审判工作期间难免会遇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此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有理摆在桌面上”,他“淡名利以养正气,讲责任以养贤气”,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3年春,孙先林在南陈乡的一位兄长因与人发生纠纷,官司打到法院,这位本村的兄长想让自己占点便宜,曾多次找到任副院长的表弟,软缠硬磨,但他却说:“咱把理摆在桌面上,让我先听听。”结果这位兄长败诉了。同年南陈乡的一名村委会主任因本村集体的一起债务纠纷案件,在执行中多次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这名村委会主任又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被老乡孙先林亲自签发的拘留决定书予以司法拘留,说情的连襟陈东文不理解,部分乡亲不理解。孙先林是普通的人,做着普通的事,普通的事情背后时不时迸射出正义的火光。

三个笔记本和三个药瓶

在长子县法院,凡是到过孙先林办公室的法官们都会发现他的办公桌上摆着三个笔记本和三个药瓶。

三个笔记本是党组会议笔记本、审判委员会笔记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笔记本,这些笔记本上记载着孙先林2003年以来为推进长子县法院机构改革的思路,记载着他那“以人为本”的治院设想,记载着他评议案件时的详细过程;见证着他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自我剖析、见证着他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中的新构想。2005年6月,他被确诊患有淋巴瘤,加之先前已患有的脉管炎、高血压,此时的他已三病缠身。办公桌上摆着的三个药瓶,体现了他与病魔的不屈抗争、体现了他对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体现了他作为一名法官的铮铮铁骨。这三个笔记本和三个药瓶,让我们生者感受到了他的人格魅力,感受到了他作为一名法官的精神境界。

“我没事,能挺得住”

2006年4月6日,清明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是孙先林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上午8时,他按时到岗,重复着多年来不变的人生轨迹:家——法院;他首先安排民事审判二庭赶紧进驻交里村解决上访问题,说:“你们先去交里村掌握村情,要注意工作方法,稳定好老百姓的情绪,我一会儿就赶到。”

就在他牺牲的前三十分钟,他为石哲法庭签发了生命中的最后一份裁判文书。

就在他牺牲的前五分钟,他还在积极协调着河北省沧州市中院在长子县法院辖区内的相关案件。就在他带上兄弟法院的同事们准备出发时,上午11时许,因突发脑溢血倒在了法院的楼梯上,口吐鲜血,待法院的同事实施援救时,他仍说:“我——没——事。”不说则已,一说撼魂动魄,揪人心肺。一位从不掉眼泪的副院长见证了这一切,他掉下了眼泪。

这是一名共产党员的最后誓言,这是一名普通法官的最后语言,这是一名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最后自白。他丢下了年迈的父母、丢下了下岗的妻子和待业的儿子、丢下了亲爱的法院战友,丢下了……漳河水可以作证、发鸠山可以作证,大青山的松柏可以作证。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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