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小作坊"造"出名牌墨盒
老板假冒注册商标领刑
2006-03-23 09:25:44
     中国法院网讯 (卫建萍)  随着电脑等设备的日益普及,相关打印机墨盒等耗材的市场十分巨大。于是,肖某便动起歪脑筋,将墨盒回收后重新灌装,然后冒充惠普、佳能等著名品牌予以销售。3月2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肖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32岁的肖某系安徽来沪打工者,初中文化,2004年7月注册成立了上海合赢计算机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丰彩”牌墨盒,但生意始终不好。2005年3月起,肖某便在本市徐汇区的一处居民楼内租借场地,雇上六、七个安徽老乡,将回收到的旧墨盒装上自购的墨水,再贴上假冒标签,然后加价出售。

  2005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会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对肖某的制假窝点进行检查,当场查获用于制造侵权产品的假冒“惠普”、“佳能”、“三星”、“联想”、“利盟”等注册商标的标贴、包装物,以及待销售的假冒上述品牌的墨盒及半成品1.7万余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5677元。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尽管肖某以上海合赢计算机有限公司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但该公司系其虚假出资,且主要经营者及利益归属于肖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以个人犯罪论处。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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