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债离婚弄假成真 男子刺杀前妻被判死缓
2006-03-22 16:38: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鑫 程兴静/文 徐献/图
被告人郑旭在法庭上
为逃避民事赔偿责任,郑旭和妻子办理假离婚,将全部财产给了妻子,而将全部债务揽了过来。然而,离婚后,前妻却不肯与他再续前缘。窝火的郑旭最终将尖刀刺向了前妻,致其死亡。今天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郑旭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假离婚 千方百计逃避赔偿责任
郑旭在供述中称,郑出生于1966年,1999年与周某结婚,双方没有生育孩子。2002年,郑旭在成都有名的荷花池小商品批发市场做生意时与买主发生纠纷,就和妻子周某的弟弟同对方打架,结果周某的弟弟将对方杀死了。
郑旭说,由于自已并没有杀人,所以法院也没有判决自己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还是认定郑旭有共同伤害他人的故意,因此判决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被害方10万元。
为了逃避这一赔偿责任,郑旭就与妻子就打起了歪主意,在法院判决的次月,两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当时,从协议表面上看,夫妻二人不但是无任何财产,而且还欠别人一定数量的债务,而事实上是,郑旭与妻子私下商议,把自己名下的荷花池铺面及家里的所有财产等全部转到周某名下,双方谈好是假离婚,二人还是在一起生活。
后来,郑旭如其所愿地逃避了相关赔偿责任。但在情感等方面,周某却不同意再与郑某和好。机关算尽,郑旭却是赔了妇人又折兵,心里极为窝火。
真情变 苦口婆心难挽前妻心
郑旭供述到,随着和周某关系的渐渐疏远,他自己也感觉到了危机,但并不甘心,而是极力挽留前妻的心。
2005年,周某又在市内一小区购置了新的住房,郑旭就去买材料,负责装修,前后忙了二个多月,才将房子装修好。
小区的保安也证实,2005年8月份以前周某家一直在装修,大约装修了2、3个月,大家都看到是郑旭在买材料搞装修。
郑称,2005年7月自己与周某因管教其女儿的事情发生矛盾,8月23日二人又发生争吵,后来,在郑旭出门后,周某的新家就换了门锁。而且,更让郑旭生气的是,在晚上回去时,保安就不让郑旭进小区了,称是业主周某交待的,说以后不要让这个人进来了。
这样,郑旭就无法象平常那样自由自在的进入小区了,也无法再见到周某了。
难割舍 自酿苦酒独自吞
郑旭说,自己被扫地出门后,数次给周某打电话,要求和好并好好谈谈,但均被拒绝。
郑旭称,自己走到这一地步特别窝火,后来他也绝望了,于是在一地摊上买了一把20公分长的单刃尖刀,决定与周某进行最后摊牌,不能和好就同归于尽。
2005年9月12日早上7点,郑旭就携刀来到小区周某家的门口,等待去上班的周某。
郑旭称,大约过了5分钟,周某就开门出来了,郑旭乘机顺势将周某推进屋,二人在客厅谈了会儿,后来又到卧室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二人又到客厅谈两人之间的财产及关系等问题,并发生争吵。后来,见和好无望,郑旭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周的胸、背部等处连刺数刀,致周某死亡。而后,郑旭也持刀朝自己左胸、腹部各刺一刀,之后又在手上割了两刀。
中午12时许,周某的女儿回家,打开门后见母亲上身躺在沙发上,双脚放在沙发下,左手在流血,遂给120打电话,并在楼上叫下面的保安。后又看见卧室里还躺着一个人,120来后把那人抬出来,才知那人是母亲的前夫郑旭。郑旭被送往医院抢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诉。
假离婚 千方百计逃避赔偿责任
郑旭在供述中称,郑出生于1966年,1999年与周某结婚,双方没有生育孩子。2002年,郑旭在成都有名的荷花池小商品批发市场做生意时与买主发生纠纷,就和妻子周某的弟弟同对方打架,结果周某的弟弟将对方杀死了。
郑旭说,由于自已并没有杀人,所以法院也没有判决自己承担刑事责任,但法院还是认定郑旭有共同伤害他人的故意,因此判决他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连带赔偿被害方10万元。
为了逃避这一赔偿责任,郑旭就与妻子就打起了歪主意,在法院判决的次月,两人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当时,从协议表面上看,夫妻二人不但是无任何财产,而且还欠别人一定数量的债务,而事实上是,郑旭与妻子私下商议,把自己名下的荷花池铺面及家里的所有财产等全部转到周某名下,双方谈好是假离婚,二人还是在一起生活。
后来,郑旭如其所愿地逃避了相关赔偿责任。但在情感等方面,周某却不同意再与郑某和好。机关算尽,郑旭却是赔了妇人又折兵,心里极为窝火。
真情变 苦口婆心难挽前妻心
郑旭供述到,随着和周某关系的渐渐疏远,他自己也感觉到了危机,但并不甘心,而是极力挽留前妻的心。
2005年,周某又在市内一小区购置了新的住房,郑旭就去买材料,负责装修,前后忙了二个多月,才将房子装修好。
小区的保安也证实,2005年8月份以前周某家一直在装修,大约装修了2、3个月,大家都看到是郑旭在买材料搞装修。
郑称,2005年7月自己与周某因管教其女儿的事情发生矛盾,8月23日二人又发生争吵,后来,在郑旭出门后,周某的新家就换了门锁。而且,更让郑旭生气的是,在晚上回去时,保安就不让郑旭进小区了,称是业主周某交待的,说以后不要让这个人进来了。
这样,郑旭就无法象平常那样自由自在的进入小区了,也无法再见到周某了。
难割舍 自酿苦酒独自吞
郑旭说,自己被扫地出门后,数次给周某打电话,要求和好并好好谈谈,但均被拒绝。
郑旭称,自己走到这一地步特别窝火,后来他也绝望了,于是在一地摊上买了一把20公分长的单刃尖刀,决定与周某进行最后摊牌,不能和好就同归于尽。
2005年9月12日早上7点,郑旭就携刀来到小区周某家的门口,等待去上班的周某。
郑旭称,大约过了5分钟,周某就开门出来了,郑旭乘机顺势将周某推进屋,二人在客厅谈了会儿,后来又到卧室发生了性关系。之后,二人又到客厅谈两人之间的财产及关系等问题,并发生争吵。后来,见和好无望,郑旭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向周的胸、背部等处连刺数刀,致周某死亡。而后,郑旭也持刀朝自己左胸、腹部各刺一刀,之后又在手上割了两刀。
中午12时许,周某的女儿回家,打开门后见母亲上身躺在沙发上,双脚放在沙发下,左手在流血,遂给120打电话,并在楼上叫下面的保安。后又看见卧室里还躺着一个人,120来后把那人抬出来,才知那人是母亲的前夫郑旭。郑旭被送往医院抢救时被公安机关抓获。上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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