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违规被拘状告公安局
2006-02-17 14:50:26
中国法院网讯 (周军)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车主不服弋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原告雷涛请求法院撤销弋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裁决。
据弋阳县公安局查明,2005年10月15日早上6时许,雷涛与许春发、杨福昌等人在弋阳城南花园位置上拦截甘冬生承包的一辆弋阳至上饶的客车,造成交通阻塞,并且双方发生争执,后被110巡警大队带至城南分局处理此事。上午7时半许,雷涛的父亲雷伟清赶到城南分局,用带来的钢丝绳准备将客车锁起来。城南分局民警发现进行阻止并对雷伟清依法传唤时,雷涛上前与民警争执,双方发生拉扯,城南分局民警即对雷涛进行传唤,要其到分局办公室,雷涛也予以拒绝。
当天,弋阳县公安局对雷涛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雷涛不服,向上饶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2月8日,上饶市公安局决定维持原处罚裁决,并将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雷涛认为弋阳县公安局对事实认定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当,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弋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裁决。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弋阳县公安局查明,2005年10月15日早上6时许,雷涛与许春发、杨福昌等人在弋阳城南花园位置上拦截甘冬生承包的一辆弋阳至上饶的客车,造成交通阻塞,并且双方发生争执,后被110巡警大队带至城南分局处理此事。上午7时半许,雷涛的父亲雷伟清赶到城南分局,用带来的钢丝绳准备将客车锁起来。城南分局民警发现进行阻止并对雷伟清依法传唤时,雷涛上前与民警争执,双方发生拉扯,城南分局民警即对雷涛进行传唤,要其到分局办公室,雷涛也予以拒绝。
当天,弋阳县公安局对雷涛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雷涛不服,向上饶市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12月8日,上饶市公安局决定维持原处罚裁决,并将复议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雷涛认为弋阳县公安局对事实认定不准确,适用法律错误,作出的行政处罚不当,故提起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弋阳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裁决。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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