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稽查追撵致车祸 6年后被认定违法
2006-02-10 14:15:38 | 来源:新华网
2006年2月8日上午,大连瓦房店市安波镇杨屯村南的一山岗上,沙仁刚来到儿子沙兴辉的荒坟前,声泪俱下地宣读刚刚拿到的终审判决书,告慰儿子早逝的亡灵。6年前,沙兴辉开车行驶时,遭当地路政稽查追撵而发生车祸身亡,6年后,一家人几经波折终于拿到了终审判决。
“虽然,我们等了6年才得到这一终审判决,但这是正义的声音,这是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我要让儿子知道,让他瞑目呀!”沙仁刚说。
撞电杆 驾驶人不幸惨死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9年12月14日中午11时,清雪飘零,蜿蜒的普(兰店)—熊(岳)公路上一辆崭新的红色夏利车,以70公里的时速行驶着。这时,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追了上来,车上人示意夏利车停车。夏利车驾驶人扫视了一下对方,发觉对方来意不明又气势汹汹,便一踩油门疾驰而去。就在夏利车舍命狂奔,桑塔纳紧追不舍时,突然夏利车车身一抖撞到路旁电线杆上。顿时,电线杆折断,尚未来得及办理牌照的红色夏利车已撞得粉碎,驾驶人被巨大惯力甩出车外,蜷曲在公路边气息奄奄。附近村民见此纷纷向肇事地点跑来,这时,那辆紧紧追随的桑塔纳轿车见势不妙,调头跑了,村民们记下了这辆车的牌号:辽BX6389。
察现场 死者负全部责任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很快弄清了事件真相:夏利车驾驶人是安波镇杨屯村时年22岁的男青年沙兴辉,而那辆桑塔纳是瓦房店运管所的路政稽查车。但由于没有发现碰撞证据,交警经过调查、论证,只能初步做出责任认定:当事人沙兴辉因超速行驶,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至于其他问题,只好由其它的法律部门认定裁处。
讨公道 家人拿起法律武器
沙兴辉的父亲沙仁刚不服责任认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复议。虽然结果仍维持原认定,但沙家人却觉得,人死了虽然不能复活,但也不能白死,总要讨个说法。于是,沙仁刚开始求助于法律:聘请律师,提起诉讼。
一个是普通百姓,一个是交通执法部门,要打这样一个人命关天的“民告官”官司,谈何容易。诉讼程序尚未开始,他就受到肇事单位某些人的“告诫”:“同我们打官司,想赢,没门。”但沙仁刚坚信法律是公正的。
久久等待中,沙仁刚接到瓦房店市法院将于2000年9月初开庭的通知。正当沙仁刚满怀希望通知律师和相关人员准备开庭时,又被告知延期审理,后又拖延了几次开庭时间。
转眼间到了2001年2月27日,这个一波三折、跨了世纪的命案终于开庭审理了。可开庭不到半小时,尚未进入实质程序,庭审莫名其妙休庭,沙仁刚只好失望地打道回府。20多天后又重新开庭。但却久判不决,一拖又是几个月。
在经历了度日如年的等待之后,瓦房店市法院一审以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6年后 运管所终被认“违法”
无奈,沙仁刚只好向大连沙河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2004年3月18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冲破重重阻力,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方瓦房店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为违法。”
2005年12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于作出了终审判决, 认定瓦房店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强行追撵拦截车辆,属滥用职权行为,应当确认违法。判决运管所赔偿沙家各种损失和补偿33万元。沙仁刚历经6年零12天的奔走呼号和漫长、苦涩的期待,终于迎到了这迟来的公道和正义。
2006年2月8日,沙仁刚和亲属一起来到儿子坟前,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告慰仪式。
最难忘 一位人民警察
说到这起案件,沙仁刚总会念叨赵明这个人。
赵明虽是瓦房店市一名普通交警,但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2003年3月,赵明创办了“赵明维权网”,曾状告当地的财政局、公安局,被当地人称为“刺儿头”警察……
赵明有很多荣誉,不仅是人民满意的警察、优秀公务员等,还高票当选了“2004,非常感动大连人物”,而赵明和他的维权网站更是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上海东方卫视等媒体的关注。
沙仁刚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赵明给找的律师,并经常鼓励他、给他信心。“6年了,如果没有赵明,我早就放弃了,肯定不会有今天这个结局。”沙仁刚眼含泪水激动地说。
“虽然,我们等了6年才得到这一终审判决,但这是正义的声音,这是法律的公正和威严。我要让儿子知道,让他瞑目呀!”沙仁刚说。
撞电杆 驾驶人不幸惨死
事情还得追溯到1999年12月14日中午11时,清雪飘零,蜿蜒的普(兰店)—熊(岳)公路上一辆崭新的红色夏利车,以70公里的时速行驶着。这时,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追了上来,车上人示意夏利车停车。夏利车驾驶人扫视了一下对方,发觉对方来意不明又气势汹汹,便一踩油门疾驰而去。就在夏利车舍命狂奔,桑塔纳紧追不舍时,突然夏利车车身一抖撞到路旁电线杆上。顿时,电线杆折断,尚未来得及办理牌照的红色夏利车已撞得粉碎,驾驶人被巨大惯力甩出车外,蜷曲在公路边气息奄奄。附近村民见此纷纷向肇事地点跑来,这时,那辆紧紧追随的桑塔纳轿车见势不妙,调头跑了,村民们记下了这辆车的牌号:辽BX6389。
察现场 死者负全部责任
瓦房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很快弄清了事件真相:夏利车驾驶人是安波镇杨屯村时年22岁的男青年沙兴辉,而那辆桑塔纳是瓦房店运管所的路政稽查车。但由于没有发现碰撞证据,交警经过调查、论证,只能初步做出责任认定:当事人沙兴辉因超速行驶,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至于其他问题,只好由其它的法律部门认定裁处。
讨公道 家人拿起法律武器
沙兴辉的父亲沙仁刚不服责任认定,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复议。虽然结果仍维持原认定,但沙家人却觉得,人死了虽然不能复活,但也不能白死,总要讨个说法。于是,沙仁刚开始求助于法律:聘请律师,提起诉讼。
一个是普通百姓,一个是交通执法部门,要打这样一个人命关天的“民告官”官司,谈何容易。诉讼程序尚未开始,他就受到肇事单位某些人的“告诫”:“同我们打官司,想赢,没门。”但沙仁刚坚信法律是公正的。
久久等待中,沙仁刚接到瓦房店市法院将于2000年9月初开庭的通知。正当沙仁刚满怀希望通知律师和相关人员准备开庭时,又被告知延期审理,后又拖延了几次开庭时间。
转眼间到了2001年2月27日,这个一波三折、跨了世纪的命案终于开庭审理了。可开庭不到半小时,尚未进入实质程序,庭审莫名其妙休庭,沙仁刚只好失望地打道回府。20多天后又重新开庭。但却久判不决,一拖又是几个月。
在经历了度日如年的等待之后,瓦房店市法院一审以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6年后 运管所终被认“违法”
无奈,沙仁刚只好向大连沙河口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2004年3月18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冲破重重阻力,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方瓦房店市公路运输管理所行为违法。”
2005年12月26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于作出了终审判决, 认定瓦房店市公路运输管理所其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强行追撵拦截车辆,属滥用职权行为,应当确认违法。判决运管所赔偿沙家各种损失和补偿33万元。沙仁刚历经6年零12天的奔走呼号和漫长、苦涩的期待,终于迎到了这迟来的公道和正义。
2006年2月8日,沙仁刚和亲属一起来到儿子坟前,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告慰仪式。
最难忘 一位人民警察
说到这起案件,沙仁刚总会念叨赵明这个人。
赵明虽是瓦房店市一名普通交警,但却是家喻户晓的人物。2003年3月,赵明创办了“赵明维权网”,曾状告当地的财政局、公安局,被当地人称为“刺儿头”警察……
赵明有很多荣誉,不仅是人民满意的警察、优秀公务员等,还高票当选了“2004,非常感动大连人物”,而赵明和他的维权网站更是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上海东方卫视等媒体的关注。
沙仁刚告诉记者,这个案子从一开始,就是赵明给找的律师,并经常鼓励他、给他信心。“6年了,如果没有赵明,我早就放弃了,肯定不会有今天这个结局。”沙仁刚眼含泪水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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