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首起村委会状告市政府案正式开审
2006-02-05 17:07:2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王晓刚
2006年1月23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状告武威市政府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据了解,这也是我省首起村委会状告市政府的行政官司。
当日上午9时,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状告武威市政府一案准时开庭。在法庭内外围满了关注该案的众多群众,但由于庭审现场不能够容纳过多的旁听者,在旁听席上只有10多人。正式进入庭审程序后,审判长说明道,虽然在本案正式开庭前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注销了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原告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不撤诉,所以法院便进行了当日的正常开庭审理程序。在庭审现场,由于原、被告和第三人始终没有新的主张权利等,所以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辩论和陈述等环节基本上都显得平淡无奇。最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由于该案的第一被告武威市人民政府身份特殊,记者昨日在当地随机采访时,各方面人士都对该案显得格外谨慎,大都不愿发表意见。而一位普通市民则开诚布公地说,这是一件好事,无论将来官司谁胜谁败,但就法院能正常受理该案来说,表明我们国家已步入了依法治国的健康轨道。同时,一位资深律师也对记者说,行政诉讼,被社会俗称为“民告官”,但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由于“刑不上大夫,法不涉官府”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民告官”谈何容易。但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消息称:“近年来,‘民告官’出现逐年激增的现象”。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昨日,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赵主任也对记者说,当他们接到应诉通知后,全村1300多村民都在翘首期盼开庭这一天的早日到来,虽说离春节也为期不远了,但大家关注的焦点还在于这件事。村里近一半村民都到远离家乡近百里的市上参加了旁听的准备。赵主任接着说,不过,这场官司本身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普法学习的机会,无论将来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坦然接受,并正确对待,但他们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法院既然受理了,就要公正审理和公正裁判。
案情回顾:
976年4月4日,原武威地区某柴油机厂(后改制为武威某汽车配件厂)为开办农场,与原告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协商达成了1500亩土地有偿使用的协议书,双方口头商定使用期限不超过30年。此后至1982年间,原武威地区某柴油机厂已每年为原告及各生产小组维修柴油机,更换受损配件,机耕土地200---300亩作为有偿使用的补偿。1982年之后,由于农村土地包产到户,原协议的补偿方式无法实施,武威某汽配厂也借故推委履行补偿义务。时至2005年初,曾在七十年代担任村委会负责人的老同志提出武威某汽配厂占用原告土地已到期,全体村民召开大会一致要求收回土地分配给村民耕种,经与农场负责人交涉后得知,2001年12月,借武威某汽配厂改制之机,周某某等七人出资设立了民营性质的武威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3月,该公司采用非法手段,取得了775亩提地的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村民多次上访,要求处理,均未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合法的处理意见。鉴于以上,原告认为,被告武威市人民政府无视武威某汽配厂与原告订立的协议和有偿使用原告土地的事实,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土地,而且违法将土地无偿划拨给民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不但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国家利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当日上午9时,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状告武威市政府一案准时开庭。在法庭内外围满了关注该案的众多群众,但由于庭审现场不能够容纳过多的旁听者,在旁听席上只有10多人。正式进入庭审程序后,审判长说明道,虽然在本案正式开庭前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已经注销了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原告武威市民勤县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不撤诉,所以法院便进行了当日的正常开庭审理程序。在庭审现场,由于原、被告和第三人始终没有新的主张权利等,所以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辩论和陈述等环节基本上都显得平淡无奇。最后,审判长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由于该案的第一被告武威市人民政府身份特殊,记者昨日在当地随机采访时,各方面人士都对该案显得格外谨慎,大都不愿发表意见。而一位普通市民则开诚布公地说,这是一件好事,无论将来官司谁胜谁败,但就法院能正常受理该案来说,表明我们国家已步入了依法治国的健康轨道。同时,一位资深律师也对记者说,行政诉讼,被社会俗称为“民告官”,但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中,由于“刑不上大夫,法不涉官府”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民告官”谈何容易。但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消息称:“近年来,‘民告官’出现逐年激增的现象”。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公民法律维权意识的增强。昨日,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赵主任也对记者说,当他们接到应诉通知后,全村1300多村民都在翘首期盼开庭这一天的早日到来,虽说离春节也为期不远了,但大家关注的焦点还在于这件事。村里近一半村民都到远离家乡近百里的市上参加了旁听的准备。赵主任接着说,不过,这场官司本身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普法学习的机会,无论将来结果如何他们都会坦然接受,并正确对待,但他们只有一个希望,那就是法院既然受理了,就要公正审理和公正裁判。
案情回顾:
976年4月4日,原武威地区某柴油机厂(后改制为武威某汽车配件厂)为开办农场,与原告蔡旗乡高庙村村民委员会协商达成了1500亩土地有偿使用的协议书,双方口头商定使用期限不超过30年。此后至1982年间,原武威地区某柴油机厂已每年为原告及各生产小组维修柴油机,更换受损配件,机耕土地200---300亩作为有偿使用的补偿。1982年之后,由于农村土地包产到户,原协议的补偿方式无法实施,武威某汽配厂也借故推委履行补偿义务。时至2005年初,曾在七十年代担任村委会负责人的老同志提出武威某汽配厂占用原告土地已到期,全体村民召开大会一致要求收回土地分配给村民耕种,经与农场负责人交涉后得知,2001年12月,借武威某汽配厂改制之机,周某某等七人出资设立了民营性质的武威某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3月,该公司采用非法手段,取得了775亩提地的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村民多次上访,要求处理,均未得到政府有关部门合法的处理意见。鉴于以上,原告认为,被告武威市人民政府无视武威某汽配厂与原告订立的协议和有偿使用原告土地的事实,将集体土地确权为国有土地,而且违法将土地无偿划拨给民营企业从事经营活动,不但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国家利益,故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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