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时要求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
2006-01-11 09:01: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雷平元 张晓敏 郭春雨 谢晓曦 何云久 曾妍 夏良 周瑞平 高宣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刚刚落下帷幕,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召开党组会,学习并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准备工作、确保庭审质量。同时,决定在省人大会议期间,将会议材料印发给各中院院长,春节前向省委主要领导汇报。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月9日下午召开院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长张柏峰要求,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

  1月9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院长蔡彰传达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会议确定,于1月12日至13日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全面传达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从人员、装备、场所等各方面抓紧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全部开庭审理的准备工作。

  1月9日下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贯彻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作出了具体部署。重庆高院院长张轩强调,一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二是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三是要稳步推进法院改革,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四是要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月10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长尼玛占堆强调,要结合西藏法院的实际,真正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深入学习、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

  1月10日上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院长周溯强调,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实现司法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理清发展思路,结合安徽实际,创新发展机制,认真落实“二五”改革纲要的各项改革任务。

  1月1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院长赵仕杰传达了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并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赵仕杰指出,要正确处理严肃执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继续解决好人民群众在诉讼中遇到的难题。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既要发扬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良传统,又要吸收和借鉴人类司法文明的优秀成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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