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政府重建李贽故居侵犯承包经营权赔偿5万
2006-01-09 17:22:05
     中国法院网讯 (樊斯坦 黄亚东 徐世钰)  日前,湖北省罗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王学富等26户村民诉湖北麻城市和该市阎家河镇两级政府违法开发原告承包田地的行政侵权案件,依法判决该市两级政府行为侵犯了村民承包经营权,责令被告对开发土地进行复垦,并赔偿村民损失5165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已就该案执行达成了和解协议。

  原告王学富等26户村民系麻城市阎家河镇太子庙村八组村民,其居住地系历史人物李贽曾经讲学居住之地。麻城市政府为挖掘以李贽故居为主要内容的人文景观,发展旅游经济,决定重建李贽故居。2002年4月,麻城市政府和该市阎家河镇政府动员王学富等26户村民拿出自己承包的土地进行开发,并由镇政府指挥、村委会具体组织人力、机械对原告承包的田地进行开发建设。此后,由于资金未能到位等原因,两被告既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告承包的田地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征地手续,也没有恢复农民的耕种条件,导致原告自2002年至2005年承包的田地荒芜。原告多次找两被告解决未果后,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政府行为违法,赔偿损失。

  此案由市中院指定罗田县法院审理。罗田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为发展当地经济,挖掘历史人文景观,迎接“李贽与麻城”国际学术研讨会召开而改田造湖的行为动因符合当地经济开发和发展要求,但在动用农民承包的土地进行建设时,没有依法征用农民土地并达成征地补偿协议,导致农民承包的田地荒芜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其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承包经营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确认麻城市政府和该市阎家河镇政府对太子庙村八组征地和改田为湖的行为违法,恢复被改造的河堤和进行田地复垦,并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王学富等26人经济损失51650元。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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