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推动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2006-01-06 20:11:34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
中国法院网讯(薛勇秀) 1月6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说,没有先进的理念,就不可能有先进的行为。要加快人民法院的发展,必须构建有利于遵循司法工作规律、有利于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司法本质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发展观,以观念更新和理论创新的成果,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江必新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司法发展观,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强化司法管理与维护法官中立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审判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恪守司法的消极性、被动性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严肃执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裁判的公正性与提高司法效率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护司法权威与依法纠错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院的硬件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与吸收借鉴人类司法的文明成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强自身建设与优化外部司法环境的关系。
江必新指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司法发展观,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关系,即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强化司法管理与维护法官中立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审判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恪守司法的消极性、被动性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严肃执法与司法为民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裁判的公正性与提高司法效率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维护司法权威与依法纠错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法院的硬件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与吸收借鉴人类司法的文明成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加强自身建设与优化外部司法环境的关系。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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