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对执行风险告知
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
2006-01-06 10:01:24
     中国法院网讯 (陈思)  在5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要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风险的告知,推行执行和解,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规范执行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部门制定了执行案件款物管理等11项制度;加快以执行案件信息系统为平台的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会议要求,各地法院要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使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权益能够得以实现。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建立统一管理,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抵制地方保护主义等干扰,维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权威。要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监督,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人员的素质,切实做到依法执行。积极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各地法院要加强对执行风险的告知,对客观上执行不能的,要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

  会议指出,今年上半年,各级党委政法委将开展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各地法院要提出解决积案的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一次清理解决执行积案的专项活动,力争使执行难问题有根本性的好转。各地法院要完善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两权分立、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分权运行机制。为保障当事人实现诉讼利益,各地法院要严格实行执行全过程公开和有争议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努力推行执行和解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改进执行工作作风,切实解决执行不规范的问题。要与有关部门配合,推动建立特困群体案件执行的救助基金和办法;对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实行财产申报、强制审计、限制出境、公布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严厉制裁。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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