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和谐社会必是有序的、民主与法制的社会
2006-01-05 16:14:09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一个和谐的社会必定是有序的社会,而一个有序的社会必定是一个民主与法制的社会。推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全面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根据党中央的重大部署和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大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建立;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保障科技创新的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推进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加大民商事裁判的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涉军案件的审理力度,促进军地军民团结;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促进和谐有序信访秩序的形成。
加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加大商事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诚信有序的交易秩序建立;加大婚姻家庭纠纷和社区邻里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婚姻家庭和社区村镇邻里关系的和睦;加大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大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力度,保障科技创新的体系建设;加大行政案件的审判力度,推进官民和谐社会关系的建立;加大民商事裁判的执行工作力度,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大涉军案件的审理力度,促进军地军民团结;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促进和谐有序信访秩序的形成。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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