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黄土高坡的思考
陕西省蓝田县法院鹿塬法庭 李增亮
2005-12-06 08:40: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也是一名乡村法官,我们的法庭位于秦岭北麓的黄土高坡。站在黄土高坡上,我一直思考着,乡村法官的使命是什么,乡村法官应该如何去解读法律?看见遥远黑土地上的金桂兰,我的思维又一次放大。

  都市人和书院里的人不明白在乡村工作的法官为什么身上沾满了泥土,不理解乡村法官为什么把法庭搬到农家小院,甚至惊讶乡村法官为什么会坐在热炕头上和当事人谈话。看看金桂兰走村串寨的风尘仆仆和与当事人推心置腹的家长里短,你就会明白这正是用乡土语言解读法律。乡村法官之所以被称为乡村法官是因为其行走在厚重的泥土上。

  对当事人要讲法律更要讲人情,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人一个人地真诚劝解,促使案件调解、和解、撤诉。金桂兰把社会矛盾消化掉,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律,就是最大限度地求得了公正。公正是指导思想,解决纠纷是目的,这是金桂兰思想的极值点,也是乡村法官司法理念的精髓。

  金桂兰,还有千万个乡村法官,坚守在乡村的审判台上,不惧条件艰苦,不计待遇低下,无怨无悔地向前走着,身后露出的是一片片法治的绿洲。金桂兰是法官队伍中立志做小事的榜样。她当年从乡镇干部岗位上不是往上走,而是进入法庭,这个比乡镇工作更琐碎,简直如同村干部的岗位。当一件一件纠纷解决了,她心里就畅快,就有成就感。这就是她高尚内心的写照。在她眼里乡村法官不是一件安身立命的工作,而是一种人生使命。

  向金桂兰学习,就要坚韧不拔地实践乡村法官的历史使命,在黄土地上锲而不舍地播撒法治的种子,从而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一心为民”和“公正司法”。实现这一使命,要紧紧依托乡土文化,用乡土语言对法律进行描述。要在乡土习俗大背景下,用现代法理去审视每一起纠纷,把乡土化了的法官语言注入乡习俗语,从而把脉乡村人的生活。如此循环往复,经过相当数量纠纷的解决,经过一次次现代法律与习俗的撞击,经过多次反复的确证,经过金桂兰和分布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千千万万个乡村法官的苦口婆心的劝解与说教,法律的精神终将融入乡村人的血脉,法律也终将变为习俗,那个时候,我们可身着法袍,自由自在地徜徉在充满希望的田野上。这一天,非常遥远,但我们永远不会放弃一名乡村法官的使命。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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