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桂兰:用法律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2005-11-03 09:53:44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张严平 徐宜军
  金桂兰是一名人民法官,也是一名“人民调解员”。她一方面维护法律的尊严,公正执法,铁面无私;一方面融入感情,加强案件调解。她14年来审理的1000多起案件中,有90%都是调解结案,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律是严肃的,但在金桂兰身上,法律也有了温度,有了感情。金桂兰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微笑和耐心,以法律的尊严和理智说服人,以自己的热情和真诚打动人,不管结果如何,当事人都很佩服。

  与此同时,金桂兰尽可能对案件进行调解,以最小的代价来换取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她说:“很多案件多是两口子打架、借债还钱等类似的家长里短、邻里纠纷,可以调解的案件不少。如果强行判决,是可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可以省时省力,但当事人容易结仇。调解的案件远比判决的案件费时费力,可我知道,做好调解工作可以有效化解纷争、消除积怨,从而维护社会的安定。”

  法律本身就是为了保护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金桂兰的事迹告诉我们,法律的尊严与构建和谐社会不是矛盾的。金桂兰用自己的法律实践体现了两者的有机统一。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做好很多方面的工作,而保持安定有序、维护社会稳定,是最重要的工作。

  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在做好本职工作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前提下,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让老百姓顺气顺心,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

  和谐与稳定符合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与维护稳定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光荣职责。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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