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安徽省高级法院在繁昌县举行追授李维金同志一等功仪式。在庄重肃穆的气氛中,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池寒冰向李维金的妻子刘晓秀颁发了立功奖章、证书和慰问金。
当繁昌县法院的法官又一次向人们讲述李维金短暂人生里平凡而感人的事迹,在场的许多人禁不住泪流满面。
李维金,这位繁昌县法院获港人民法院的普通法官离开这个喧闹的人世已有600多个月了,为什么仍然有这么多人在追忆他呢?
人们一般不愿打官司,当他们走进法院时,该鼓起多大的勇气啊,我们应该理解他们,善待他们。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摘自《李维金日记》
李维金1966年出生在繁昌县三山镇一个普通农民的家庭,1987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峨桥中学任教。1992年,他怀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报名参加了司法干部招考,以优异的成绩被录取,安排到繁昌县法院荻港人民法庭工作。
李维金初到荻港时,法庭设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建成的几间简陋的旧平房里。尽管条件艰苦,李维金毫不介意,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第二年,还主动将当教师的爱人调到荻港中学工作,做好了长期扎根基层的准备。小两口居住在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旧房子,冬冷夏热。可李维金并不放在心上,一直到他生病去世,在生活和工作条件方面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任何的个人要求。光阴荏苒,与他在一起工作的同事换了一茬又一茬,很多调到条件较好的县城工作了,而李维金十二年如一日,默默地坚守在荻港法庭。有人问他:“你在基层呆了这么多年,吃了这么多苦,为什么不向组织上要求调到县法院机关去呢?”他笑笑说:“这里的乡亲们我觉得亲切,况且,法庭工作也需要有人做啊!只要法庭需要我,只要这里的群众需要我,我就在这里干下去,干到老。”
基层人民法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前沿,作为一名法官,整天就是和老百姓打交道。而出生在普通农民家庭的李维金对老百姓有着特别深厚的感情,他自幼家境贫寒,是在众多乡邻的关心和帮助下,才读完了小学、中学,完成了大学学业。他常说:没有乡亲们的帮助,就没有我的今天。李维金深爱着养育他的父老乡亲,心中总是装着老百姓。到法庭工作后,他觉得找到了施展抱负的最佳舞台,找到了“报恩”的机会。
群众的事没有大小之分。李维金始终千方百计为辖区群众排忧解难。2000年,他受理了张某申请执行王某债务一案。张某与王某原是好朋友,多年前,王某因做生意周转需要,向张借了8千元,后因经营不善,一直未归还借款。1998年王某举家迁往外地,此后便杳无音讯。1999年,张某从企业下岗,其妻子身患重病,卧床不起,家庭生活拮据,于是张诉至法庭要求王某归还借款。作为该案的主办人李维金,尽管付出了很多努力,但因王某下落不明无法执结。他心头似压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一直压到了第二年春节前夕。2000年的农历腊月二十九,浓浓的年味已弥漫荻港镇的大街小巷。由于平时工作忙,在李维金的这个小家庭里,洗衣、做饭、照顾小孩等家务大都落在了妻子刘晓秀的身上。实在过意不去的李维金告诉妻子:“等办完手头的工作,我就去买点年货,再给儿子买件新衣服。”上午8点,李维金打开办公室的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响起,一名群众举报王某夫妻已回家过年。李维金欣喜万分,和庭里的两名同事一起,沿着乡间崎岖的小路,赶到王某父母家中。当时王某抵触情绪较大,李维金耐心地做他工作,告诉他张某目前生活的困境,终于使王某当场兑现了拖欠多年的借款。他们回到法庭已是晚上七点多了,考虑到张某急需用钱,李维金当即通知他来领取执行款。当张某拿着现款时,不禁感动得热泪盈眶,他动情地说:“李法官,你让我们家过上了一个称心年,你可真是我们的大恩人。”案子办完后,李维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家。妻子红着眼圈说:“你才多大的官,少了你,案子就办不成?”李维金动情地说:“张家急等着钱过年啊。”
在十多年的法官生涯中,李维金有一个深切的体会,那就是,在农村,公平、合理是老百姓最朴实的要求,而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人们信奉的律条。他认为,作为基层的法官,仅仅做到依法办案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立足农村的实际,掌握调解技巧,善于融汇法、理、情,以真诚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以耐心的疏导使当事人心平气顺,这样才能达到息讼止争,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李维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所审结的各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在案件调解中,他始终以诚心感动人,以耐心引导人,以真心启发人,以公心教育人,从而化解了很多民间的矛盾。荻港镇一个较边远的山村,一名70多岁的老人诉其8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此事经基层调解组织及其子女工作单位多次调解均未见效,最后老人起诉到法庭,李维金接受此案后,先后5次深入走访,了解情况,找到了问题的症结。在调解时,他指出双方的过错,给予了严肃的批评,他从法律、人情、道德的角度,向其子女进行教育,子女们纷纷表示要赡养老人,使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在有些人看来,基层法庭办理的案件多是些民事纠纷,无足轻重,可李维金却不这么看,在他的眼里,案件无大、小之分,当事人也无轻、重之别。因为他知道,有的案件标的只有几百元或数千元,与标的大的案件相比,似乎不值一提,但小纠纷如果处理不当,有可能酿成大矛盾,甚至影响到辖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因而,李维金对自己审理的案件不论“大小”一视同仁,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对于涉及普通老百姓,涉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小案件”,他更是格外重视。他曾为调处一件件家庭邻里纠纷案件,一次次上门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直到化干戈为玉帛;他曾为民工讨要数百元的工资,踏着泥泞的乡间小路,去寻找躲债的老板……因为李维金与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与那些纯朴的乡亲血肉相连。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官的生命。我要努力钻研审判工作,不办错案;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严防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
———摘自《李维金日记》
公正是法律的灵魂,是法官的生命。这是李维金十二年来坚守的信条。
1999年10月,李维金审理了一起经济纠纷案。被告是当地一家很有名的企业,之所以有名,不仅仅是因为它的产品好,还因为该企业老板正是后来东窗事发、震惊全国的“周其东雇凶杀人案”中的主犯,有周其东这个掌握着芜湖市政法大权的“哥们”作靠山。
原告是外地人,他在向荻港法庭递交要求被告归还所欠货款诉状后又有些后悔,担心被告势力庞大,会出现地方保护。
李维金倒没有将这位外地人的担心放在眼里,因为他心中自有一杆秤,只要他认为有把握的,就是天真的塌下来,他也会用自己那高高的身躯去顶。在反复审查了双方提供的所有证据,并摸清了案件全部事实后,他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了一起进行调解。开始,被告态度十分强硬,但随着李维金将欠债来龙去脉和盘托到被告面前,被告终于软了舌,当场与原告签署了一份自愿还款协议。一件在原告看来会碰得“头破血流”的诉讼案就这样被李维金很“轻松”地审结了。
在部分欠款兑现后,原告打听到李维金住处,送来一大包山珍。原告不了解李维金,以为他不肯收是故意推辞,遂丢下礼品就跑。李维金没有追上。一个外地人到哪里去追?想想无奈,第二天如数交到法庭处理。
2000年7月,李维金受理了一起人身伤害案,原告马某胜诉后为表示感谢,趁李维金不在家,悄悄将装有500元现金的信封丢在他桌上。李维金回家拆开发现后,第二天就骑着自行车把马某找到。马某一再解释这不算什么,很正常。李维金却脸色铁青,丢下一句:“公正判决是我的职责!”便蹬车而去,望着李维金远去的背影,马某连呼:“看不懂,真看不懂!”
的确,一个真正优秀的法官是不会那么轻易就让人看懂的,就拿着装来说,别的同志至少有一二件便衣轮换穿,而李维金一年四季除了制服就是制服。他说法官服是一种尊严。他处处都维护着法官的尊严。在1999年4月发生的“如皋事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当时,本地一企业状告江苏如皋市某企业欠债不还。由于原告只有申请诉讼保全而没有同时提供被告有关存款、财产任何线索。接案后的李维金决定亲自去一趟。经查实,该企业有能力清偿债务,属故意拖欠。在向被告反复做工作不能奏效的前提下,李维金果断冻结了被告银行账户。案件开庭审理后,被告自知理亏,主动要求调解并与原告达成协议。但就在李维金带着原告次日赶到如皋准备取款时,他们竟然被杀出的几十号人团团围住。见同行的几位同志外形都缺少一种威猛,李维金主动要求其余同志带原告撤退,自己留下来给被告当“人质”。整整一天,对方不给饭吃,不给水喝,满以为这下就能拖垮李维金,当一天下来,见到李维金仍然精神抖擞,仍然声若洪钟地诠释着法律的公正和权威,被告钦佩不已,乖乖地支付了欠款。李维金提着货款凯旋,原告要摆庆功宴,被李维金婉言拒绝。
李维金清正廉洁,不仅表现在具体案件中,即使在平时属于正常的社交应酬,他也非常注意维护一个法官的形象。
一次,一位老同学请他去吃饭,说是同学“聚会”。李维金欣然应允,可到场后他发现,除了老同学,中间还夹着一位陌生人。原来,他正是自己负责审理的一起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的亲属。这聚会,摆明了,就是要请老同学关照。李维金淡然一笑。席间,他借故离开,悄悄结完账后又回到饭桌,微笑着对大家说:这顿饭,同学请客我买单,至于案子到法庭说,请同学们相信我,相信法律。
李维金就是这样一名不为名利所动,不拿权力作交易的法官。他自独立办案以来,先后办理了各类案件540余件,上诉案件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件件是铁案,办案数居全庭之首,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
我对死应是无畏的,人终有一死,但我觉得我还有许多事没有做,我要战胜病魔。即使短暂的生命也要高尚。
———摘自《李维金日记》
2001年初,荻港人民法庭审判综合大楼落成了。3月的一天,李维金和同事们正在平整院内的土地、植树栽花、绿化美化庭院,突然脸色煞白,蜷缩在地上不能起来。同事赶忙要送他上医院,他说:“没关系,这是老毛病,已经有两年多了,歇一会就没事了。”院领导得知后放心不下,第二天派人硬是把他架上车送往芜湖的医院检查。检查的结果使在场的同事们震惊了:他患的是直肠癌,唯一的救治措施就是尽快入院动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他拒绝了院领导和同事们的好意,执意要将手中的几件案子办完才肯住院,他说:“我是一名共产党员,是个唯物主义者,生与死都是自然规律,既然不幸患上了这种病,唯一的选择就是坦然面对,今天住院与明天住院已没有实质性的差别,而我手里的案件,情况我最熟。”就这样,他硬是忍着病痛把手中的案件办完才去了医院。
手术后,主刀医生断言:他的癌症已到了晚期,癌细胞已扩散到肝部,直肠已切除了三分之二,最多只能活3个月。李维金对自己的病情也知道得一清二楚,他表现得十分冷静,十分坚强,他用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抗争。在住院不到4个月的时候,他坚持要求出院,院领导对此十分痛心,命令他继续住院治疗。
听说李维金病倒,熟悉他的荻港百姓纷纷向他伸出了援助之手,新港有位老人是李维金办理的一件案子当事人。由于当时判决结果对自己并不利,便对李维金产生误解。可当他获悉李维金患了绝症后,拿出祖传偏方并上山采草药,送给李维金。
第二次病倒后,李维金死活不肯住院,认为那是白花人民的纳税钱,庭里同志不忍心,自发为他捐款,让李维金好生感动。
两次捐款相加总计四千元人民币,李维金认为这是欠了同志们天大人情,来世也报答不完。因为他不相信有来世。
延长这位好法官的生命,是全院同志真切的愿望。然而,李维金又一次拒绝了院领导的好意。他说:“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爱我心领了,病情到了这一步,就是住院治疗,医生也没有回天之术。况且,进行化疗要花费一大笔钱,让家庭、单位和国家增加经济负担。”他又提出:“请允许我回到岗位上去,用最后一点时间为老百姓做点事。”院领导拗不过他,就这样,李维金忍着病痛的折磨又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
回到法庭后,他似乎忘却了病痛,要与时间赛跑。鉴于他的身体状况,庭长不让他再办案件,只让他从事接待、咨询、立案等相对轻松一点的工作。当他看着同事们整天忙得不可开交时,再也忍不住了,坚决要求办案,他说:“我虽然有病,但工资不少拿1分,你们天天这么忙,我却闲着,心里不是滋味。”就这样,出院后,他又办理了45件案件。一次,他和庭长到新港镇一船厂办理诉前保全手续,由于案件复杂,一直工作到夜里十点多钟,那是隆冬的季节,又冷又饿,见他脸色发白,声音也突然变得嘶哑,庭长吓坏了,他却一笑了之:“不碍事,可能是小感冒。”他就这样,以顽强的毅力支撑着,坚持工作了700多个日日夜夜。许多医生都说“这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李维金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他想的很多。他想到了年迈的父亲,仍住在一间破旧的土房里,自己已工作了这么多年,却没能尽一份孝心;他想到了妻子,妻子身体不太好,既忙工作又操持家务服侍自己,自己未尽好丈夫的责任;他想到了儿子,当父亲的工作太忙,孩子未能得到父爱;他想到了亲戚朋友,自己当了十多年的干部,他们没有在自己那里得到半点好处。
2003年11月23日,年仅37岁的李维金带着两袖清风,带着对审判工作的无限眷恋,带着对亲人、对同事难以割舍的深情离去了。他,没有留下什么物质财富,家里唯一“值钱的”只有一台十七寸彩电,还有一笔因治病欠下的几千元债务。然而,他那用生命铸就的新时期法官的光辉形象,他那舍小家为大家,舍自己为他人,一尘不染、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他那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大写了一个普通法官的生命价值。
李维金病逝后,荻港的广大干部群众纷纷自发地组织起来为他搭起灵堂,日夜守灵。
在李维金回归自然的那天,送行的队伍蜿蜒山谷,黑压压一眼看不到头。人们不停地呼唤“李维金”的名字,用最淳朴、最真挚的情感表达着一个共同心愿:希望李维金一路走好,安息九泉。
2004年底,李维金被授予新时期“繁昌县十佳杰出青年”、“芜湖市十佳杰出人物”荣誉称号。
2005年2月,中共繁昌县委、芜湖市中级法院先后发出“向李维金同志学习”的号召。
2005年2月,省高院决定追记李维金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省法院法官向他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