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人起诉央行河南汝州支行不作为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2005-09-16 15:25:20
     中国法院网讯 (袁少华 张海民)  日前,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对李红旗等160人状告中国人民银行汝州市支行行政不作为一案,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2005年8月15日,李红旗等160人起诉称,1998年7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247号令《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汝州支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而导致原告在各储金会、基金会等处存款,使原告受到损失。被告的行为是行政不作为,故诉至法院,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汝州支行承担行政不作为的责任。

  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起诉人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故作出裁定,对李红旗等160人的起诉不予受理。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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