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律师资格考试(卷四 标准答案部分部分)
2001-09-02 10:18:38
  试卷四(实体法(二))答案

  一.填充(20分)

   1.销售其专利产品使用其专利方法2.中国公证机关足额3.裁定仲裁

   4.透支政府债券5.租赁承租6.经营场所从业人员7.实物有价证券

   8.功能数量9.经营管理保险利益10.包死基数少收自补

  二.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ABC 2.D 3.AC 4.B 5.C 6.C 7.AD 8.AD 9.A 10.ABD 11.B 12.BC 13.ABCD 14.AD 15.ABCD 16.CD 17.B 18.BCD 19.BCD 20.BD 21.B 22.无 23.B 24.C 25.AB 26.BD 27.C 28.C 29.AD 30.BC

  三、简答题(除第4题3分外,每题5分,共23分)

  说明:答案中个别文字不一致,但表述意思符合要求,仍可得分。

   1.①一审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无效是正确的(1分),但认定被告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无效不对(1分)。

   ②被告与原告签订的合同无效是由于原告超越经营范围,责任在原告,所以返还财物即可(1分)。被告与第三人在这次经营活动中均未超越经营范围,认定无效不当(1分)。故第三人除返还货款外,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支付违约金、赔偿利息和损失(1分)。

   2.①应将高某列为被告(1分)②D(1分)③本案高某与工具厂签订的联营协议在先,且内容真实、合法,具有约束力(1分)。高某与宋某签订专利转让协议在后,该协议违反了前协议的约定,构成了对工具厂权益的侵害(1分)。根据《技术合同法》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技术合同是无效合同(1分)。

   3.①蔬菜公司已无权使用该土地(1分)。亦无权不经原批准机关同意改变土地用途(1分)。蔬菜公司与木材公司签订的协议,以及二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1分)。因使用国有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等(0.5分),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0.5分)。

   ②由土地管理部门收回蔬菜公司征用土地(0.5分)。由蔬菜公司(过错方)赔偿建筑公司以及木材公司所受的损失(0.5分)。

   4.有权,因保险合同并未终止(1分)。《财产保险合同条例》规定,"货物运输和运输工具的航程保险,保险责任一经开始,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不能要求终止合同"(1分)。此外,保险方并未同意投保方终止合同的要求(1分)。

   5.①陈某无权(0.5分),因其承揽此项业务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无效(0.5分);据此,陈某无权行使留置权(1分)。

   ②无效,因该买卖行为超越经营范围(1分)。

   ③谭某退还沙发套、再由陈返还给旅游公司(1分),鉴于陈已完成加工任务,旅游公司付给陈某相应的劳务报酬(1分)。

  四、实例分析(本题18问,共27分)

  说明:答案中个别文字不一致,但表述内容意思符合要求,仍可得分。

   1.以企业发行债券所筹资金作为注册资金,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因所筹资金不属自有资金(1分)。

   2.①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1分)。②验资证明或资金担保(1分)。

   3.该购销合同的标的是通用工矿产品,合同中约定10%的违约金超过法定幅度(0.5分),应将10%改为1%至5%(0.5分)。

   4.物资公司应退还尚欠30000元货款中由陈以个人借条借去的部份,即15000元(0.5分),并按不能交货部份的5%支付违约金(0.5分),陆某用加盖公章的介绍信借走的15000元货款可以扣除(0.5分)。

   5.陆某自己写借条借的15000元应由物资公司负责追讨(0.5分),陆某用加盖公章的公司介绍信借来的15000元由开发公司向陆某追讨(0.5分)。

   6.有法律依据,但在本合同中不应坚持(1分),因为本合同的供方已与一些国家和地区签定了独占许可合同(1分)。

   7.不须补充(1分)。

   8.技术引进合同的审批机关是对外经济贸易部(0.5分),及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厅、委、局及其他管理机关(1分)。

   9.《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审批机关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天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1分)。

   10.不违反法律规定(0.5分),合同有效(0.5分),因为法律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审批机关没有作出决定,即视同批准,合同自动生效(1分)。

   11.可以(1分)。

   12.乡镇企业公司应承担损失责任(1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联营体是合伙经营组织的,合同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的,联营各方又协商不成的,按出资比例或盈余分配比例确认联营各方应承担的责任"(1分)。

   13.不对(1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金融信托投资机构作为联营一方依法向联营体投资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享固定利润,但亦应承担联营的亏损责任"。(1分)。

   14.可以(1分)。

   15.租赁经营企业实现的利润首先依法纳税(1分),然后按企业生产发展基金,职工集体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承租方收入四个部分和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1分)。承租方的收入可分为三个部份,即交纳租金、支付承租成员的收入及上述部份实现后的剩余作为企业的风险保证金留存(1分)。

   16.可以作为保证人,以其保证的债务数额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并参加分配(1分)。

   17.可以(1分)。

   18.企业自有资产净值和效益预测(1分)。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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