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组织驾考作弊被单处罚金三千元
2019-06-14 09:48:39
     中国法院网讯 (卢新煌)  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小汽车进入寻常百姓家,可仍有很多文化水平不高的人苦于无法通过驾考获得驾照,这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商机”。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依法对组织考试作弊的占某单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8年3月,身为驾校教练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购买了微型摄像头、无线网卡、微型耳塞、接收器等器材,欲用于帮助在参加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中的考生作弊以顺利通过考试,并在大田各个乡镇张贴“没时间、没文化、轻松考驾照”的小广告。后陈某按照小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与占某联系并支付给占某人民币4000元,占某承诺帮助其通过理论考试。2018年5月10日,陈某参加由大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的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简称“科目一”)时,因作弊设备无法启动,占某让陈某先行考试,承诺在补考时为其提供帮助,并让其购买一件深色衬衫,后占某取下该衬衫上第一个纽扣,将微型摄像头伪装成纽扣的模样安装在衬衫上。同月17日,陈某在参加上述“科目一”补考时,按占某的要求身穿改装后的深色衬衫与占某见面,占某为陈某穿戴作弊器材并教授操作方法,后占某通过陈某在考场内拍摄的考题向其提供答案。因在作弊过程中耳塞发出声音较大,陈某当场被监考民警查获。次日,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上述罪行。占某在案件审理期间退出违法所得4000元。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占某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通过发布广告、购买作弊工具、考试前教他人使用作弊工具,考试中为他人提供作弊工具和为他人非法提供答案,组织他人作弊,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单处罚金。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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