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律师资格考试(卷五 标准答案部分部分)
2001-09-02 13:53:31
  试卷五(律师实务)答案

  一.(共30分)

   (一)填充(共7分)

   1.自诉人被害人2.对等平等3.法律地位诉讼主体4.民事诉讼当事人律师工作执照5.诉讼实体6.全称否定特称否定7.相等传递

   (二)选择

   1.ABCD 2.C 3.C 4.ABC 5.C 6.C

   (三)判断

   1.对2.对3.错4.错5.对6.错7.对8.对9.对10.对11.错

   (四)改错(每题1分,共6分)

   1."结论是从前提中可能推出来的"中的"可能"改为"必然"。

   2."全称否定判断"改为"特称否定判断"。

   3."必然是不同的推理形式"改为"可以有相同的推理形式。"

   4."也能保证具体推理之结论的真实"中的"也能保证"改为"并不保证"

   5."直接推理和间接推理"改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

   6."并未肯定其中必有一真"删改为"其中必有一真。"

  二、(第1.2题各3分,第3题6分,共12分)

   (一)①名词②副词③代词④代词⑤数词⑥助词⑦副词⑧连词⑨名词⑩量词

  注:填错三个,扣一个,错四个以上,不给分

   (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注:标点错三处,扣1分,错五处以上不给分。

   (三)译文:濮洲刺使庞相寿犯贪污罪被解除官职,他说自己在太宗尚是秦王时,就在他手下工作;唐太宗念及他的过去,打算准许他恢复原来的职务(1分)。魏征规劝说:"你当秦王时,在你身边工作过的人,朝廷内外很多,如果他们都依仗你的恩宠,这会使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人再也不敢和你接近了"(2分)。唐太宗高兴地接受了魏征的意见,对庞相寿说:"我以前作秦王,只是一府之主;现在当了皇帝,是一国之君,不能独自偏袒老部下(2分)。大臣的意见是这样,我怎么能违反原则徇私呢!"(0.5分)。于是赐给庞相寿一些丝织品,叫他回家。庞相寿流着泪走了。(0.5分)

  注:表述和参考译文不完全一致,但意见正确给分。有二处以上标点错误扣0.5分,有两个以上错别字扣0.5分)

  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第1题3分,第2题2分,第3题8分,第4题10分,共23分)

   1.①公司的组织机构(1分)②公司的解散条件(1分)③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1分)。

   2.①法律顾问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方式(1分)②酬金的数额、支付办法(1分)

   3.①第六条由丙方负责联营企业经营管理(1分),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联营企业应由联营各方共同出资、联合经营的原则(1分)。

   ②第七条不管联营企业盈亏,保证甲、乙方每年分享利润,亏损由两方负责(1分),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企业联营,应由联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亏损的规定,不担风险的保底条款无效(1分)。

   ③第四、六、七条关于乙方出资40万元,在三年内收取联营企业60万元,但不参加联营企业管理的规定说明(1分),乙方不是参与联营,而是变相借贷(1分),企业间借贷违反我国金融法规(0.5分)

   ④第四、六、七条关于甲方提供房子,不参加管理,在三年内每年收取保底利润15万元的规定说明(1分),甲方不是联营,是变相出租房屋收取租金(0.5分)。

   4.第三条应增加组装材料的验收方法,如承揽方按定作方提供的散件质量保证书进行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组装(0.5分)。若不合格,定作方应及时调换或补齐(0.5分)。应增加对材料消耗定额的约定(1分)。第四条应明确质量标准,如质量应达到经双方共同封存的样品各项指标(0.5分),该指标应符合部颁标准(0.5分)。

  第六条应确定交、提货的具体数量期限,如:承揽方于1989年12月、1990年2月分别完成一千台电冰箱的组装(0.5分),并通知定作方于接通知次日起七日内来提货(0.5分)。应增加提货时按约定标准验收(逐台或抽样(0.5分),验收中若有争议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费用由责任方承担(0.5分)。

  第七条应明确预付款和结算的期限,如:签约后七日内支付预付款15万元(0.5分)。其余待全部交货后十日内结清(0.5分)。

  第八条电冰箱系短期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产品,应约定保证质量期限(1分)。

  第九条应规定: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时承担的责任(0.5分),定作方逾期提取定作物承担的责任(0.5分)。定作方逾期支付预付款、组装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分)。应约定包装物的种类及费用承担(1分)。

  四、简答题(第1题3分,第2、3题各5分,第4题8分,共21分)

   1.①A的赠与行为不成立(1分);②E、F无法继承(0.5分)B的妻子不能把字画送给博物馆(0.5分);③A的儿子可以要求收回这些字画(1分)。

   2.①可以(1分)。②应当。因丙所受到的伤害结果并非甲造成。甲没有实施伤害丙的行为,丙不能诉甲(1分)。③可以(1分)。④不可以(1分)。甲可以诉丙,因丙是伤害甲的加害人。但丙不能反诉甲,因甲不是丙的加害人(1分)。

   3.①该技术是职务技术成员(1分)。

   ②王某应承担保密义务(1分)。

   ③王某这时不能发表其作品,要待三年后方能发表(1分)。

  研究所不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1分)。

   ④学校若这样做就侵犯了王某的著作权(1分)。

   4.①形成担保关系(1分)。该关系不属抵押担保(1分)。因为,抵押权的标的须为物,而债权无从成其标的(1分)。

  该关系应属保证担保(1分)。按合同的实质意义甲实以丙的资信为担保,而非以购销合同的债权(1分)。

   ②有(1分),请求丙连带清偿的债权(1分)。

   ③清算组织的第一种意见有理。乙对丙的债权无优先效力,只能与其他债权人平等享受清偿(1分)。

  五、文书制作及制作文书前的准备(第1题5分,第2题9分,共14分)

  注:评分时,答案参照本试卷中对答题的要求。

   1.①购销合同(1分)

   ②提交货凭证(1分)

   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票据(1分)

   ④中断诉讼时效的催讨货款书证(2分)

   2.评分:

  首部①申请人自然情况正确(0.5分)

   ②被申请人自然情况正确(0.5分)

  正文③引用法院案号、案由、判决日期和判决结果(1分)

   ④写明申请人未上诉(1分)

   ⑤写明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义务(1分)

   ⑥写明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和有履行义务能力(1分)

   ⑦提出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和申请执行(1分)

  尾部⑧尾部齐全(1分)

   ⑨文字通顺(无明显语法错误)无错误字(2分)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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