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青年体内藏针18年案明日开庭调解
2005-08-31 14:33:31
     中国法院网讯 (陈光学 雷跃贵) 

经过紧锣密鼓的准备工作,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将于明日上午开庭调解患者洪浪(化名)诉某医院医疗纠纷一案。

    18年前,洪浪到某医院作肌肉注射时,注射人员不慎将针体留于其体内,至今未能取出,经法医鉴定为六级伤残。为此,洪浪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万余元。

    法院受理该案后,指派了骨干法官专案办理。承办法官表示,将学习和借鉴一些成功的调解方法,力争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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