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官司”未定 “一泡舒”足浴液风波又起
保健品打假"专业户"状告工商局不作为
2005-08-16 10:19:06
     中国法院网讯 (杨鹏英) 

日前,保健品打假“专业户”杨连弟与影星刘晓庆之间的“番茄官司”尚未定论,他又再次将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分局告上法庭,要求工商分局就“一泡舒”保健足浴液涉嫌虚假宣传而被告未对其查处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杨连弟诉称,原告于2004年2月29日在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购买了“一泡舒”保健足浴液20盒,每盒价格88元。该产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中标明:“清宫御方”、“纯中药制剂”;功能为“对控制血糖、康复胰岛、调理血压、改善睡眠、保护心脑有良好辅助功能”,并说明“一泡舒上可清热润燥,下可滋阴养肾,迅速修复胰岛功能,降低血脂,预防和控制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减轻或消除目眩、心悸、胸闷、心痛”,“减轻或控制突发性中风、心肌梗塞、心绞痛”等等。从外包装上看,该产品的批准文号为京卫健字(2001)第002号。

    原告的朋友看到后指出,该产品存在问题,不应该有如此神奇的疗效。2004年3月,原告向东城工商分局举报此产品涉嫌虚假宣传,并递交了相关材料,要求予以查处。到目前为止,工商部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对此案的查处仍无结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受理违法广告举报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违法广告,应当在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一个月内立案查处”的规定,被告显然已经超过了查处此案的规定时间,属于行政不作为。因此要求被告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举报的上述虚假广告行为进行查处。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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