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遂川7农民状告县国土局不作为胜诉
2005-08-01 15:32:07
   中国法院网讯(周仁根 傅永华) 因不履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法定职责,江西省遂川县国土局被七位农民告上了法庭。7月28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当庭宣判,责令遂川县国土局对七农民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作出处理决定。

  2004年4月,胡某等七农民发现村民黄某没有在批准的位置上建房,并超过了批准的用地面积,影响了七原告的道路通行,于是就口头向国土局举报要求查处,但一直未得到处理。2005年1月5日,七农民又以书面的形式向被告提出控告申请,要求被告查处黄某的土地违法行为,但被告收到申请后没有登记受理,也没有调查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是国土局的法定职责,被告接到七原告的举报后,并未受理,也不给予答复,在法定的时间内也未作出土地案件处理决定,被告不作为的行为违法,七原告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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