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不全申请低保受挫 状告民政局诉请被驳
2005-06-16 14:45:29 | 来源:中国江苏网-现代快报 | 作者:马乐乐
摘掉“低保”帽子后,一市民再次申请低保,因提供材料不全被民政部门退回要求补齐材料。他认为这就是民政部门的“否决”决定,于是将民政局告上了法院。昨天,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离异的王某独自住在后宰门街道。从2003年10月开始,王某享受了低保的待遇。一年之后,因为找到工作,王某退出了低保。今年年初,他再次申请低保。居委会确认他实际收入只有其女儿每月给付的赡养费100元,建议补差164元。后宰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向玄武区民政局报送。
今年3月31日,玄武区民政局向王某发出了通知,通知中称,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王某应当提供赡养人的有关材料。经查,王某有一女儿,只有等他补齐女儿的材料,民政局才能认定王某的收入状况,进而决定他是否能享受低保。
没几天王某就将玄武区民政局告上了玄武区法院。他说,自己没有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现在也就无权要求赡养,要求法院判决恢复他的低保。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政局在审批过程中,要求王某进一步提供有关材料,是在履行法定职责,且民政局的通知并不是对王某申请的最终审批行为,王某的诉讼没有依据,因此昨天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离异的王某独自住在后宰门街道。从2003年10月开始,王某享受了低保的待遇。一年之后,因为找到工作,王某退出了低保。今年年初,他再次申请低保。居委会确认他实际收入只有其女儿每月给付的赡养费100元,建议补差164元。后宰门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向玄武区民政局报送。
今年3月31日,玄武区民政局向王某发出了通知,通知中称,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王某应当提供赡养人的有关材料。经查,王某有一女儿,只有等他补齐女儿的材料,民政局才能认定王某的收入状况,进而决定他是否能享受低保。
没几天王某就将玄武区民政局告上了玄武区法院。他说,自己没有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现在也就无权要求赡养,要求法院判决恢复他的低保。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政局在审批过程中,要求王某进一步提供有关材料,是在履行法定职责,且民政局的通知并不是对王某申请的最终审批行为,王某的诉讼没有依据,因此昨天判决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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