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山下的优秀女法官
追记莒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淑英
2005-05-16 08:38: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国栋 万晓岩
 

    2004年11月28日,星期日。初冬的阳光明亮而温暖,远山还有一抹积雪,在冬日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乘车飞驶在京沪高速公路上的山东省莒南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孙淑英却无暇欣赏车窗外这如画的风景,她思考着这次任务的每一个细节,生怕出一点疏漏。此行,她是去济南联系一个破产案件的财产拍卖事宜,这已是她连续第十个星期天加班工作或出差了。

    当车行至泰安境内时,高速公路发生多辆汽车追尾事故,孙淑英乘坐的汽车被一辆大巴车追尾撞击,年仅44岁的孙淑英不幸遇难!

    噩耗传来,蒙山飘雪,沂河凝冰。同事们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震惊了,她的家人还在等待她出差归来。沂蒙山下的泣歌声里,孙淑英的音容笑貌犹在人们的眼前……

    孙淑英性格豪爽,开朗大方,说话做事风风火火,颇有些男儿风范。她从事审判工作已经21年,自1996年始,她每年结案都近200件,1999年更达到了305件,连续五年结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

    孙淑英办案不畏强势,面对困难和威胁时从不退缩和妥协。1995年初夏,莒南法院在厉家寨乡执行拆除违章建筑,因为法院当时没有女法警,孙淑英被临时抽调参与执行。执行人员进村后,当事人依仗家族大、兄弟多,手执铁锨、镐头等工具,阻挠执行人员。更为严重的是一名男子抱出了炸药包,扬言要与执行人员同归于尽。在这危急时刻,孙淑英自告奋勇,挺身而出,前去做思想工作。不料一名妇女突然跑出来,用力抓住孙淑英的胳膊,恶狠狠地咬了一口,她的右臂顿时鲜血直流。但孙淑英强忍疼痛,义正词严地指出他们的行为是违法的,她的一身正气震慑了当事人,也感动了周围的群众,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一场一触即发的恶性事件就这样平息了,而孙淑英的右臂上却留下了一块永久的疤痕。

    1995年,孙淑英承办孙某与其夫王某离婚一案,王某经常虐待其妻。开庭时,王某极不冷静,从包中摸出一把剔骨尖刀向女方刺去。孙淑英见此紧急情况,顾不上多想,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把推倒王某,夺下尖刀。王某威胁她:“你要判离婚,我杀你全家!”但孙淑英不为所惧:“我依法判案,你有理在庭上讲,不服可以上诉。我既然当了法官,就不会让你吓死!”她依法判决离婚。村里的群众说:“孙法官能制服俺村的刺儿头,真是不简单!”

    1994年,孙淑英办理了一起村委会诉任某兄弟俩拖欠承包费的案件,任某为使判决对自己有利,向她亮出了底牌:县里某主要领导是他的亲戚,要她予以照顾。孙淑英听后镇静地对他说:“我只认法不认权,我的上司就是法律。”后来,她依法判决任某归还所欠村委会的承包费及利息。任某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在孙淑英的眼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就是自己最大的幸福和快乐。

    2000年4月,曾一度辉煌的莒南县裕华燃料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企业总负债达4900多万元,职工多次聚众上访。敢打硬仗的孙淑英又一次接下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她与破产清算组的同志一边做好职工的安抚工作,一边深入细致地调查审计,对外债全面清理。在清算期间,她的足迹遍及四个省十多个城市,行程9万多公里,追缴欠款近100万元。后对资产公开竞拍,又经多方努力,上下协调,最终补发了拖欠职工的全部工资、医药费、集资款等,为60户困难家庭办理了低保,330名职工得到了合理分流和妥善安置,收到了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双满意的良好效果。

    每次出差在外,孙淑英都十分节俭。2002年夏天,她和清算组的另一名女同志出差到太原。她们带了20多斤煎饼和两箱方便面,住在最便宜的旅馆。十天后回来,二人又黑又瘦,嘴里起疮,声音嘶哑。几年来,她奔波在外,经常去北京、济南这些风景宜人又多名胜古迹的地方,但她总是来去匆匆,从未顾得上欣赏异乡美丽的景色。

    对自己,孙淑英一切从俭,从不奢华,对困难职工,她却慷慨相助,送去春天般的温暖。去年春节前夕,孙淑英带着破产清算组的同志走访困难职工。当走进双职工何福之的家中,了解到老何夫妻都是破产企业的职工,已经一年多没有领到工资了,妻子患病,只靠老何蹬三轮养家糊口时,了解情况后,孙淑英的眼睛湿润了。她掏出身上仅有的200元钱,塞到了老何的手里。几年来,她多次捐助下岗职工和困难学生。她心系群众,把为群众排忧解难当成自己最大的幸福。牺牲的前两天,她还和同事一起去临沂市精神病医院看望破产企业的一位老职工。

    由于长年超负荷工作,孙淑英患上了多种疾病,美尼尔综合症曾使她三次晕倒在工作岗位上,腰椎间盘突出、慢性胃炎也像无形的杀手,时时刻刻折磨着她。2003年12月,她到青岛出差,行至胶南境内,由于汽车颠簸,她的腰椎病犯了,疼得她满头虚汗,同行的人劝她到附近医院救治,但她拒绝了,路过药店买了些药品,服下后又坚持上路了。那天,他们在青岛市辗转了几个地方,午饭都没有吃,一直到下午4点才找到当事人。晚上回来已经11点多了,大家劝她第二天去医院治疗,她说?“老毛病了,没啥。”孙淑英的姐姐曾心疼地责怪她:“四十多岁了还这么拼命,你以为自己是铁打的?”她却爽朗地说:“病这个东西,你越在乎它,它越逞强;你不在乎它,它也就没法了。”

    孙淑英的父亲是一位离休的老法官,从小对她就很严厉。但平日,父亲从不过问她的案件,亲戚朋友因为案件上门说情送礼,老人总是替女儿挡在门外。孙淑英的丈夫高朋法在人民法庭工作,共同的追求造就了他们共同的信念和品格。在他们家里,没有豪华的陈设,只有浓浓的亲情和超然物外的淡泊。

    对亲人,孙淑英心怀愧疚。2001年,母亲因病永远离开了她。当时她和破产组的同事没日没夜、满面风尘地奔波在外,竟然没能在母亲的病床前尽一点孝心,这已成了她心中永远的痛。母亲走了?她本想好好地孝敬年迈的父亲?以此弥补她对老人的亏欠之情?就在这次出差前?她还打算办完事回来好好陪着父亲说说话?给儿子做一顿可口的饭菜。没想到?这一去?竟成了诀别……

    孙淑英1990年入党,她曾3次立个人三等功,13次被表彰为“办案能手”、“优秀法官”和“先进工作者”。日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为孙淑英同志追记个人一等功,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莒南县委也分别作出了向孙淑英同志学习的决定。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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