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诺本科变预科 "学托"11次诈骗26万
2005-05-12 09:47:16
中国法院网讯 (羊敏 苏凯) 自称可帮学生到北京工商大学和其他高校学习的汤志福,在收受学生钱财后,却将学生安排到“受托”的成人高考前补习班性质的学校读书。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攸县人民法院对此起高考招生诈骗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汤志福有期徒刑十年,罚金1万元,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4.42万元。
2003年8月及2004年7月期间,汤志福在未受北京工商大学及其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院委托其招生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有招生入学指标,可为学生联系到上述学校读书。汤志福采取先收取建校、拉关系等各种冒名费用,后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手段,先后招收11名学生。这些学生有的被安排到成人高考前补习(培训)班性质的学校读书;有的学生在接到“北京工商大学”的信封,却装着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科班的录取通知书后,被安排到一个成人高考前补习班性质的燕郊教学部读书。
据查,燕郊教学部系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北京能通租赁公司合作创办,属成人高考前培训班。从2003年开始,该教学部委托汤志福招生,每招一位学生付给其300元。安排到燕郊教学部学习的学生,必须通过成人高考,上了分数线,才能被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录取。
经查明,汤志福诈骗作案11次,骗取学生家长现金26.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汤志福主动退赃8.9万元,公安机关依法追回赃款13.48万元。
攸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汤志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为燕郊教学部招生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汤志福能积极退回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003年8月及2004年7月期间,汤志福在未受北京工商大学及其继续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信息科学院委托其招生的情况下,谎称自己有招生入学指标,可为学生联系到上述学校读书。汤志福采取先收取建校、拉关系等各种冒名费用,后发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手段,先后招收11名学生。这些学生有的被安排到成人高考前补习(培训)班性质的学校读书;有的学生在接到“北京工商大学”的信封,却装着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预科班的录取通知书后,被安排到一个成人高考前补习班性质的燕郊教学部读书。
据查,燕郊教学部系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与北京能通租赁公司合作创办,属成人高考前培训班。从2003年开始,该教学部委托汤志福招生,每招一位学生付给其300元。安排到燕郊教学部学习的学生,必须通过成人高考,上了分数线,才能被北京工商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录取。
经查明,汤志福诈骗作案11次,骗取学生家长现金26.8万元。案发后,被告人汤志福主动退赃8.9万元,公安机关依法追回赃款13.48万元。
攸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汤志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为燕郊教学部招生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汤志福能积极退回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金红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