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舞钢粮食局党委书记贪污3万被判2缓3
2005-04-20 17:19:02
     中国法院网讯 (马珂)  原河南省舞钢市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苗专营,因贪污3万元钱,日前,被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01年底,时任舞钢市粮食局局长的苗专营,先后多次在该局出纳王文利处借款,共计3万元人民币。2002年5月31日,苗专营为了冲抵其前期在粮食局借支的3万元钱,指使该局副局长何凤星,让局里给直属库以网点建设的名义拨款3万元,但不给现钱,让粮食局给其下属的粮食储备库(直属库)打3万元的收据,以此冲抵其个人借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苗专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达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宣判后,被告人苗专营未提出上诉。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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