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风尘为人民 满腔赤诚铸天平
——记四川泸州纳溪区人民法院潘银书同志先进事迹
2005-03-08 16:08:5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十年前,潘银书同志怀着对国徽和天平的向往,带着惩恶扬善的理想,从教师队伍选调到法院,成为光荣的人民法官队伍中的一员。在党组和老同志的关心和帮助下,她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多年来,她承办的数千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件违纪违法或因工作方法、措施不当而造成赔偿的案件,从1993年起,她年年被评为法院先进,荣获了“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模范法官”、“三八红旗手”,“形象工程”先进个人等国家、省、市、区20多项荣誉,立三等功三次。特别是主持江宁法庭工作后,该庭结案率、高效率、调解率均超额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任务,近十年女子法庭连续被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庭”、“先进集体”、市“三八红旗集体”。2001年被泸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2年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法庭”,2004年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4月被省妇联评为“巾帼建功示范岗”。潘银书同志就是这样用真诚和执着浇开了中国“司法公正”的文明之花。

             勤务于实 诉便于民 

  江宁法庭所辖棉花坡、渠坝、新乐、天仙镇四个镇,面积225.9平方公里,10.04万人口,有岩区、城区,属城乡结合地区,为在地广人多的辖区内开展好法庭工作,法庭把严肃执法、公正司法变为干警们的自觉行动,把办理案件的过程变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过程。2003、2004两年来女子法庭共受理了各类案件998件,已审结997件,审结率为99.8%,已审结的案件中,高效结案938件(一月内结案),高效率为94%,当庭裁判率为100%。仅今年就收到当事人送的锦旗9面,感谢信6封。2003年、2004年潘银书同志个人承办民商诉讼案件620件,所办案件调解率在92%以上。

  女子法庭在潘银书同志的倡导和主持下积极探索便民新举施,构筑全方位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出台八条措施打造便民审判法庭。随着一系列措施的落实,便民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以来该庭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480次,其中接待来人来访120余次,为当事人提供简易诉状450次;到乡镇现场办案250余件,便民法庭的建立不仅为人民提供了快捷便利的诉讼渠道,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严持于己 廉奉于公

  作为一名法庭庭长,她深深知道“上有样子,下才有影子、印子”,因此,她觉得“喊破嗓子,不如干出样子”。所以时时、处处严于律己,为干警作表率。一是在政治上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在庭内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多方面不同意见;二是工作十能身先士卒,勤政务实,实干在前,吃苦在前,从不搞特殊化,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廉政建设方面,能带头做到有权不谋私,在法律、人情和金钱面前,做到了“君子坦荡荡”。她的娘家和婆家都在江宁法庭的辖区内,但她能对当事人送钱送财和亲朋好友说情讨情一概严辞拒绝。亲友常指责她不近人情,面对如此的“指责”她常常告诫自己: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我的,人民赋予的权利只能用来捍卫人民的利益。  

              情牵于人 心系于众

  为民路漫漫,爱民情深深。潘银书同志从任江宁法庭庭长以来,走遍了法庭辖区内所有的村社。一次,她到渠坝镇天星村办案。这个村地处海拔1450米的高山上,通往那里的只有一条简易的、未通过验收的村级公路,她所乘座的吉普车在山脊上蹒跚而行,脚下是深不可测的万丈悬崖。经过车辆一个半小时的艰难爬行,她和随行人员才到了天星村6社。在公路边的竹荫里,在村民的帮助下,她只几分钟便建起了简易法庭,正襟端坐开始了‘庭审’。这一天,她走了50多里山路,勘查了两个现场,吃了两顿便饭,共调解结案了8个案子。

  感念法官情,送“梳”表情真。潘银书,同志在对待当事人方面,换位思考,把当事人的事当作是自己的事,用一颗火热的心去善待。徐某与某公司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合同到期后,某公司根本不能按期交房,徐某要求退款,但都被该公司以种种借口推延,徐某及全家人处于极度痛苦失望中。法庭受理该案后,潘银书同志给被告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促使该公司按承诺退还了徐某全部款项。事后,徐某给江宁法庭送来一面锦旗,拉着潘银书同志的手激动地,说:几天之内就把我全家焦虑几个月的事情解决了,你们真是天上神兵,新时代包公,锦旗上写的“秉公执法,为民解忧”是我的心里话,我知道你们不会收我的东西,但为表达我的心意,按风俗送几把梳子给你们,意指你们为民梳理了纠纷,梳顺了症结,“疏”散了隔阂,你们一定得收下。

            寓调于审  维权于民

  今年10月27日,潘银书同志审理了346位民工追讨工资一案,此案是四川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基金”建立后进行援助的第一案。原告称,2002年,泸州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批准开发纳溪河东新城、紫阳大道工程后,将工程发包给泸州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聘请了346名原告进行施工,根据不同工作,实行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这期间两公司陆续支付了部分工资,但至今年5月工程完工时止,二公司仍欠346名原告近55.6万元工钱。原告一方多次催收无果,遂向诉至法院。该案涉案人数多,影响面广,纳溪区人大、纪委、监察等有关负责人均到庭旁听了此案。开庭调解中,潘银书同志创新调解方法,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将346名民工按泥工班、修路班和综合斑通知到庭,主持双方对派工单、结算单进行核对,确定二被告共欠346名民工工资431672.44元。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潘银书同志运用她多年来积累出来的“合法自愿、说服教育、情法并用、换位思考、找准症结、把握时机、借助外力、附加条件”的“32字调解法”,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的圆满调结,维护了民工利益,确保了社会安定。

  就是这样一位女法官,一位女庭长,普通的共产党员,用自己平凡的事迹谱写了一曲壮丽诗篇,展示了新时代人民法官风采,铸就了21世纪司法公正的万里长城,用实际行动证实了她的人生格言:“明明白白做人,脚踏实地干事”。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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