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无悔写公正
——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李晓昱
2004-03-16 14:59:2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红建 安士勇
  从某种意义上说,普通就意味着平凡。但是,如果能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把每一件事都做好,做得让人民满意,让组织放心,不也是一种不平凡的表现吗?不也能体现出一个人的伟大人格和高尚情操吗?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的审判长李晓昱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法官,她那普通而不失先进的事迹,平凡而不失伟大的精神激励着许许多多普通的人们。在民事审判岗位上一干就是10多年的李晓昱,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精湛的审判技巧、娴熟的法律知识和敬业奉献的精神,审结了上千件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均在全院名列前茅。她先后荣立二等功、三等功,被授予“郑州市十大杰出女性”、“郑州市三八红旗手”、“郑州市十大杰出卫士”、河南省法院系统“双争”先进个人等称号,并获得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荣立个人一等功。

          勤学苦练  勇挑重担

  李晓昱深知,人民法官担负着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崇高使命,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不但要有维护社会正义的执着精神,更需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综合审判能力。为了提高理论水平,拓宽知识领域,她考取了郑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进修班,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努力使自己成为知识型、专家型法官。2002年法院机构改革后,庭里决定由她担任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合议庭的审判长。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强,新问题新情况多,审理难度大。担任此合议庭的审判长,是一个全新的领域,而李晓昱面对挑战,迎难而上,利用点滴时间系统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判例以及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知识,很快胜任了新的岗位。在审理日本东陶机器株式会社诉郑州龙头建材公司等三被告商标侵权案中,原告申请了商标禁令,而商标禁令是新商标法实施后的新措施,无先例和经验可循,李晓昱在认真研学法律法规、全面分析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做出了商标禁令的裁定。被告收到裁定书后,自行拆除了侵权商标。这不仅显示出我国法官与时俱进的敏锐气魄,更表明了我国法院履行入世承诺的信心和决心。日本媒体和国内多家媒体均及时予以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正执法  清廉为民

  维护公平与正义是人民法官的天职。工作中,李晓昱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在审理邯郸钢铁集团公司诉河南省某金属材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中,原告担心法院有地方保护主义,对打赢官司信心不足。李晓昱在案件受理后第二天即去送达、进行财产保全,中午顾不上休息,连跑几个地方,对查封财产逐一登记查验,一直忙到晚上七点多钟,当天查封了被告价值四百万元的资产。她又给双方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被告的债权、股权和部分资产偿还债务,使这起涉诉标的达一千多万元的纠纷自动履行完毕,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晓昱就是这样认真睿智地审理每一起案件,平等地对待每一方当事人,她给予当事人的是一个法官的公正,当事人还她的是对法律和法官的信任。

  作为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不能单纯的就案办案,还必须考虑到审理案件所引起的社会效应,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一次,李晓昱审理的广发银行郑州陇海路支行诉被告郑州中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拆除抵押物,严重危及原告债权安全,原告起诉时已临近春节,李晓昱在农历大年二十八日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制止了被告的拆除行为。但因抵押物所在位置位于规划中的被告汇龙城项目的广场,如不拆除直接影响汇龙城的招商,而汇龙城项目是郑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僵持下去,对郑州市对外招商引资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在此种情况下,李晓昱抱着对当事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原被告之间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李晓昱深知,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正的使者。面对当前形形色色思潮的影响和物欲的诱惑,她始终把牢固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作为做人、做事、做“官”的第一需要,用自己的行动为每一个当事人服务,维护法官的形象。一次,一个残疾人来到李晓昱的办公室查询一个案件,当他说明情况后,李晓昱知道这个案件不在本庭审理,但看到他行动不便时,马上放下手头的工作,请他先坐下,然后在有关业务庭逐个查询,直到找到具体承办人,这位残疾人感动的流下了眼泪。这样的事情她处理的太多太多,虽然占用了她许多宝贵的时间,但她总说:“当事人来法院,是对法院的信任,作为一名法官,应该尽可能地去帮助他们,不能辜负群众对我们的信任”。

  在审理裕达国贸诉一加拿大公民欠款纠纷一案中,因外方当事人有可能随时离境,需要及时送达和采取边控措施,她和合议庭成员及时准备相关手续,收到案件两个小时后,她就和主审法官一起向外方当事人送达了有关材料。外方当事人是某公司聘请的技术顾问,该纠纷的起因是因双方的一些约定不明确而致,这位外国当事人既不懂汉语,又因与合作公司产生误会而心存疑虑,情绪很激动。她和主审法官一起,耐心地向外方当事人介绍中国的法律法规,并一再强调,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在追求司法公正、公平上是一致的。两个多小时过去了,外方当事人对法官的诚恳和耐心所感动,最终在送达回执上签字。该案件判决后,外方当事人自动履行了判决书。

  在审理一起技术合同纠纷中,原告先送来茅台酒,被她退回,又趁她打电话之际,放下一枚价值近4000元的钻戒就走,李晓昱连忙追上去,严肃地说“请你把东西收回去,同时也请你相信,法院会秉公处理这件案子的。”当事人听后说:“审判长,我很感动,我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和李晓昱打过交道的很多当事人都有过这种感慨。在李晓昱办案的五年时间里,拒吃请不计其数,拒收现金、礼品折款数万元,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清正廉洁、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扎实工作  敬业奉献

  十年来,李晓昱无论是担任书记员、内勤、审判员还是审判长,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干一行,钻一行,爱一行。内勤工作繁杂琐碎,不出成绩,李晓昱一干就是六年。六年间,她从未流露过厌烦情绪,工作始终认真细致,使案件的登记管理、司法统计无差错。她还投入了大量精力建立了庭里的行政档案、法律文书档案,使档案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她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高度评价。担任审判长后,她更加忘我工作,精益求精,把自己的青春融入对事业的执着追求中去。

  作为一名女性,她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好女儿、好儿媳、好妻子、好母亲,对父母多一份孝心,对丈夫多一些温情,对女儿多一点关爱,但对事业的钟爱,使李晓昱注定要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艰辛和泪水。为了工作,她牺牲了许多业余时间,也愧对了亲情。几年前她因工作的繁忙、极度的劳累使一对双胞胎未能来到人间。随后而至的小女儿是她的挚爱,她却无暇给她更多的关爱。

  2002年6月的一天,她正准备开庭,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说年仅两岁的女儿高烧、呕吐不止,电话里不时传来女儿要妈妈的哭喊声。听到传来的女儿稚嫩的声音,她心如刀绞,泪水悄然滑落。但望着已经到齐的当事人,她毫不犹豫的登上了审判台,一丝不苟地主持庭审,直到上午两个案子开庭全部结束后,她才匆匆赶去医院。她说:“寻常小案,在当事人心里都是要命的大案子。”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牺牲自我,尽职尽责,这就是一个普通法官的人生追求。这就是她——李晓昱,一位新时期的女法官,一位人民的好法官。

  李晓昱作为新时期执着于法律的法官代表,冷静、公正、深思、慎言,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无愧为人民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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