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提高审理知产案的法律适用水平
2004-12-17 18:25:32
     中国法院网讯 (薛勇秀)  最高人民副院长曹建明今天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提出要不断提高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水平。

  曹建明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加重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刑事处罚和民事制裁,依法制裁盗版、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积极配合开展好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舆论氛围。认真实施《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实施,促进科技创新和高科技产业的发,依法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坚持公正司法,履行好与WTO相关的司法审查职能,重视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审理好涉及知识产权权利冲突、植物新品种等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依法保障对外开放。
责任编辑:崔真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