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929780件;标的额2522亿元。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68件2427人;已执结案件1707591件,尚存8件8人,到今年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羁押案件。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总结2004年人民法院的工作特点时提供的数据。
曹建明说,2004年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围绕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两大目标,突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个重点,在作特点抓审判服务大局;人民法院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积极开展司法交流和合作。
曹建明从四个方面总结了人民法院今年工作的成绩。
一、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大案多、要案多、压力大,这是今年刑事审判工作的突出特点。各级人民法院及时审理了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案、安徽省阜阳市销售劣质奶粉案以及云南省马加爵故意杀人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巨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刑事案件,社会反映良好。
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建立防止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强化人权保护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审限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产生新的超期羁押。截至11月31日,全国法院已清理旧存和新增超期羁押案件868件2427人,目前尚存8件8人,到今年年底可以基本清理完超期羁押案件。
各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时期诉讼调解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不断提高诉讼调解水平。1-11月,全国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929780件,其中,调解结案率达29.54%。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大量行政案件的同时,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各级人民法院在任务繁重、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着力解决“执行难”,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努力破解执行难题;逐步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1-11月,已执结案件1707591件,标的额2522亿元。
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巡回审判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目前,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起草、论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二、人民法院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人民法院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将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罗干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指明了方向,更为解决基层建设当中的问题和困难提供了政策依据。肖扬院长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成果和经验,深刻分析了司法功能相对滞后与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增长的矛盾,系统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总体要求。
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基层建设情况的理解和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高度重视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相继作出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的决定,各级人大和政府纷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同时,广大基层法院和法官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联系最多的优势,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总结了许多便民、利民、护民的新鲜经验。
三、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从今年5月起,全国法院深入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最高法院并派出以资深大法官带队的10个巡视组,深入基层,进行巡视检查,教育活动收到了预期成效。为进一步严格审判纪律,确保司法廉洁,各级人民法院努力探索建立自律机制、防范机制、惩戒机制和激励机制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条件的法院还开展了廉政保证金制度试点工作。为规范法官和律师的关系,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关系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维护司法公正的隔离带。
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素质,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组成讲师团,到西部基层法院讲授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实务技能,努力提高基层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目前,已培训西部一线法官5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涌现和宣传了一批模范法官。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法官宋鱼水,以“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为目标,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独立办案11年来审理的一千二百多件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最近被中宣部确立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典型”。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法院法官蒋庆,16年办案两千多件,无一错案,始终恪守“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最后却因公正司法被罪犯残忍报复杀害,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四、积极开展司法交流与协作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的对外交往活动不断,先后有24个外国法院代表团访问我国,司法外交不断取得新成果;积极参加与相关国家开展司法协助的磋商和谈判,加大国际间惩罚犯罪的协作力度,并保障涉外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积极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司法交流,推动一国之内不同法域之间的司法协作,促进两岸司法协作、保护两岸当事人合法权益。
曹建明说,人民法院工作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人民法院开拓进取、辛勤努力的结果。实践证明,只要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要求,就一定能够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