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铁法官”徐金庚的四本账
2004-11-30 11:38:1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艾华
2003年2月,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行政审判专业会议上,有一位来自浙江偏远山区的老法官作为基层法院的惟一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博得与会者的一致好评。他,就是天台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原行政庭庭长徐金庚。由于成绩突出,徐金庚所领导的行政庭曾荣立一、二、三等功,他本人也曾荣立个人二、三等功。
作为我国最早一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徐金庚在天台法院行政审判庭长的岗位上工作了整整15个春秋。如今,他虽然已因年龄因素卸任,却依然在行政庭甘当“老黄牛”。为践行一位法官的忠诚诺言,徐金庚的心中始终记着这样四本账——
质量账: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15年来,徐金庚办案质量之高创造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的奇迹。徐金庚对自己定下的要求是: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徐金庚每年亲自审结的案件均在70件以上,他所执结的非诉行政案件每年则在150件以上,其中2002年更达到了312件。令人称叹的是,所有这些案件中,无一错案、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当事人出现上访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而他所领导的行政庭自1996年以来审结的1395件行政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败诉449件,无一提起上诉,服判率达100%。
在这些经得起检验的案件中,蕴藏着许多个全国“第一”:1996年审理全国第一例中学生要求教委及所在学校履行颁发义务教育卡和毕业证书的教育不作为行政案;1999年审理全国第一例将村委会成员纳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范围的案件;2000年审理全国第一例寺院状告政府侵犯宗教利益的行政案……
在沉甸甸的质量账背后,是默默付出的汗水。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徐金庚经常走访行政官司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及座谈会,及时通报行政诉讼走势,共同研讨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和业务调研,撰写了10多份比较系统的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其中多篇被浙江省高院《工作简报》采用推广……同时,为改善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徐金庚创造性地推出“首问责任制”等便民服务措施;经常组织对典型案例开大庭审判,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安排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他还不定期走上街头、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和解答咨询活动……经过15年的努力,行政诉讼这个崭新的制度终于在天台山区深入人心。
效益账:以公正审判推动社会进步
行政诉讼是保护人民权益、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行政庭法官,以公正审判来推动社会进步,这是徐金庚孜孜以求的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依法审理是前提。1997年,90名天台车主状告县交警大队乱收费。原告当时怕天台法院不敢依法办理,遂将诉状送到中院。中院将诉状退到徐金庚手中后,徐金庚在一天内就为90名车主办完立案手续。审理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被告负举证责任”和“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行政诉讼原则,使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主动退还了所收款项,90名原告相当满意。此案的处理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徐金庚在办案实践中也认识到,一名好的法官,仅仅做到能断案是不够的。2000年,在办理当地首例现役军人陈某家属要求天台县白鹤镇政府履行给付优待金一案时,徐金庚经深入调查发现,被告没有支付优待金的真正原因,是该镇向村民征收兵役费的工作尚未开展,从而导致军属优待金的资金没有着落,而这一问题当时在全县各乡镇相当普遍,若草率下判,势必引起此类行政争议大量发生。为此,徐金庚及时向县政府发出了“关于依法征收兵役费,妥善解决军属优待金”的司法建议。县政府很快采纳了这一司法建议,专门发文要求各乡镇加强对兵役费的征收和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
人情账:法律的天平永远不能倾斜
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法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素养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也是树立法律公信力的关键。15年来,徐金庚一丝不苟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被当地群众称为“铁法官”。
法官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中,法官也免不了人情世故,但一旦人情与法律产生冲突,徐金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公正执法。在徐金庚处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案件时,当事人王某拐弯抹角地找到他姑妈上门说情。那一天,他姑妈带着一只银项圈和十几块银圆来到徐金庚家。一说起案件,刚刚还笑容可掬的徐金庚立刻变得不近人情,他耐心地给姑妈打比方:“在市场卖货的秤杆高点低点没啥,可法律的天平丝毫也不能倾斜。”但姑妈依然不依不饶:“姑妈活到六十多岁从来没求过你,这次就算给姑妈这张老脸一点面子吧。”她边说边从怀里掏出银项圈和银圆。徐金庚见状急了,粗着嗓门叫姑妈赶紧把东西拿走,否则就要丢出去了。姑妈无奈,只好尴尬地收起银圆,临走时丢下一句硬邦邦的话:“你如今当法官了,了不起了!”回想起昔日在部队当兵,姑妈就象父母亲一样照顾自己,徐金庚眼睛湿润了。但最后,他还是对这个案件作出了公正的处理。这件事导致姑妈很长时间都不能原谅徐金庚,但正是一件件这样的事情,为徐金庚做了极好的“宣传”,使那些原本企图跟他拉关系、走后门的人望而止步。
在徐金庚承办的众多行政案件中,县里很多实权部门、甚至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败诉过,可从来没有一个人给徐金庚穿“小鞋”,为啥?就是因为在徐金庚身上有一股正气,有一种威慑力!
良心账:什么时候都要对得起百姓
15年的行政法官生涯,徐金庚与很多普通农民交上了朋友,他们之间蕴藏着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正是在这些故事中,徐金庚深深领悟到,百姓就是法官的父母,什么时候都要对得起百姓。
那是一起让徐金庚无法忘怀的案件。天台县雷峰乡少女崔某诉县公安局,对其涉嫌从事“三陪”而强行检查身体、非法关押,请求行政赔偿。结案后,为给原告公开恢复名誉,徐金庚约同被告一起到原告户籍所在地,召开由村干部和原告的亲属等人共同参加的会议,由被告在会上当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兑现赔偿款。当天,因劳累过度加之原本感冒,平时讲话相当洪亮的徐金庚声音嘶哑了。当时他自己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没想到第二天,重获清白的少女那70多岁的老奶奶竟拄着拐棍,迈着一双缠过的小脚,从几十里外的天台山顶取来传说中的“圣水”,要给他治喉咙。当时,生性刚强的徐金庚泪洒衣襟。那一刻,他真切体会到了幸福和责任。他由衷感到:天台的老百姓信任他、需要他,这,就是他作为一个法官存在的价值。
“不畏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徐金庚,这位由天台的神山秀水哺育成长的法官,常常将自己比做天台山上的一棵松。的确,他正象守护法律的一棵常青树。
作为我国最早一批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徐金庚在天台法院行政审判庭长的岗位上工作了整整15个春秋。如今,他虽然已因年龄因素卸任,却依然在行政庭甘当“老黄牛”。为践行一位法官的忠诚诺言,徐金庚的心中始终记着这样四本账——
质量账: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
15年来,徐金庚办案质量之高创造了基层法院行政审判的奇迹。徐金庚对自己定下的要求是: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徐金庚每年亲自审结的案件均在70件以上,他所执结的非诉行政案件每年则在150件以上,其中2002年更达到了312件。令人称叹的是,所有这些案件中,无一错案、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当事人出现上访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而他所领导的行政庭自1996年以来审结的1395件行政案件中,被告行政机关败诉449件,无一提起上诉,服判率达100%。
在这些经得起检验的案件中,蕴藏着许多个全国“第一”:1996年审理全国第一例中学生要求教委及所在学校履行颁发义务教育卡和毕业证书的教育不作为行政案;1999年审理全国第一例将村委会成员纳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范围的案件;2000年审理全国第一例寺院状告政府侵犯宗教利益的行政案……
在沉甸甸的质量账背后,是默默付出的汗水。为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徐金庚经常走访行政官司较多的行政执法单位,总结经验教训;定期召开行政执法联席会及座谈会,及时通报行政诉讼走势,共同研讨行政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审判方式改革和业务调研,撰写了10多份比较系统的行政审判工作调研文章,其中多篇被浙江省高院《工作简报》采用推广……同时,为改善行政诉讼的外部环境,徐金庚创造性地推出“首问责任制”等便民服务措施;经常组织对典型案例开大庭审判,邀请有关部门人员参加旁听,安排新闻单位采访报道;他还不定期走上街头、深入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和解答咨询活动……经过15年的努力,行政诉讼这个崭新的制度终于在天台山区深入人心。
效益账:以公正审判推动社会进步
行政诉讼是保护人民权益、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行政庭法官,以公正审判来推动社会进步,这是徐金庚孜孜以求的目标。
要达到这个目标,依法审理是前提。1997年,90名天台车主状告县交警大队乱收费。原告当时怕天台法院不敢依法办理,遂将诉状送到中院。中院将诉状退到徐金庚手中后,徐金庚在一天内就为90名车主办完立案手续。审理过程中,他始终坚持“被告负举证责任”和“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行政诉讼原则,使被告意识到自己的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主动退还了所收款项,90名原告相当满意。此案的处理在当时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徐金庚在办案实践中也认识到,一名好的法官,仅仅做到能断案是不够的。2000年,在办理当地首例现役军人陈某家属要求天台县白鹤镇政府履行给付优待金一案时,徐金庚经深入调查发现,被告没有支付优待金的真正原因,是该镇向村民征收兵役费的工作尚未开展,从而导致军属优待金的资金没有着落,而这一问题当时在全县各乡镇相当普遍,若草率下判,势必引起此类行政争议大量发生。为此,徐金庚及时向县政府发出了“关于依法征收兵役费,妥善解决军属优待金”的司法建议。县政府很快采纳了这一司法建议,专门发文要求各乡镇加强对兵役费的征收和管理,从而有效地解决了一个社会问题。
人情账:法律的天平永远不能倾斜
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法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素养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也是树立法律公信力的关键。15年来,徐金庚一丝不苟地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被当地群众称为“铁法官”。
法官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中,法官也免不了人情世故,但一旦人情与法律产生冲突,徐金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公正执法。在徐金庚处理一起土地使用权案件时,当事人王某拐弯抹角地找到他姑妈上门说情。那一天,他姑妈带着一只银项圈和十几块银圆来到徐金庚家。一说起案件,刚刚还笑容可掬的徐金庚立刻变得不近人情,他耐心地给姑妈打比方:“在市场卖货的秤杆高点低点没啥,可法律的天平丝毫也不能倾斜。”但姑妈依然不依不饶:“姑妈活到六十多岁从来没求过你,这次就算给姑妈这张老脸一点面子吧。”她边说边从怀里掏出银项圈和银圆。徐金庚见状急了,粗着嗓门叫姑妈赶紧把东西拿走,否则就要丢出去了。姑妈无奈,只好尴尬地收起银圆,临走时丢下一句硬邦邦的话:“你如今当法官了,了不起了!”回想起昔日在部队当兵,姑妈就象父母亲一样照顾自己,徐金庚眼睛湿润了。但最后,他还是对这个案件作出了公正的处理。这件事导致姑妈很长时间都不能原谅徐金庚,但正是一件件这样的事情,为徐金庚做了极好的“宣传”,使那些原本企图跟他拉关系、走后门的人望而止步。
在徐金庚承办的众多行政案件中,县里很多实权部门、甚至县政府主要领导都败诉过,可从来没有一个人给徐金庚穿“小鞋”,为啥?就是因为在徐金庚身上有一股正气,有一种威慑力!
良心账:什么时候都要对得起百姓
15年的行政法官生涯,徐金庚与很多普通农民交上了朋友,他们之间蕴藏着着一个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正是在这些故事中,徐金庚深深领悟到,百姓就是法官的父母,什么时候都要对得起百姓。
那是一起让徐金庚无法忘怀的案件。天台县雷峰乡少女崔某诉县公安局,对其涉嫌从事“三陪”而强行检查身体、非法关押,请求行政赔偿。结案后,为给原告公开恢复名誉,徐金庚约同被告一起到原告户籍所在地,召开由村干部和原告的亲属等人共同参加的会议,由被告在会上当场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兑现赔偿款。当天,因劳累过度加之原本感冒,平时讲话相当洪亮的徐金庚声音嘶哑了。当时他自己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但没想到第二天,重获清白的少女那70多岁的老奶奶竟拄着拐棍,迈着一双缠过的小脚,从几十里外的天台山顶取来传说中的“圣水”,要给他治喉咙。当时,生性刚强的徐金庚泪洒衣襟。那一刻,他真切体会到了幸福和责任。他由衷感到:天台的老百姓信任他、需要他,这,就是他作为一个法官存在的价值。
“不畏浮云遮望眼,风物长宜放眼量。”徐金庚,这位由天台的神山秀水哺育成长的法官,常常将自己比做天台山上的一棵松。的确,他正象守护法律的一棵常青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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