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法院发出预防学生遭绑架司法建议
2004-11-26 09:17:44
中国法院网讯 (陈庆林) 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学生被绑匪杀害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11月24日,新罗区人民法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呼吁尽快建立预防学生遭绑架的防护体系。
在司法建议中,新罗区人民法院建议应将上述防护体系纳入创建“平安福建”轨道:加强学校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一套一旦发生绑架学生案件时,最及时有效的处理方案;建立社会联动救助机制,在重点或较可能发生事件地段设义务员或报警、示警标志;司法部门对绑架学生的严重恶性案件应加大打击力度,以震慑犯罪;学校应增加有关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判断、应变和自救等综合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完善对“断档”时段的管理,以便学校、家长及时掌握学生无故未到校上课的动向。
在司法建议中,新罗区人民法院建议应将上述防护体系纳入创建“平安福建”轨道:加强学校与公安机关的联系,建立一套一旦发生绑架学生案件时,最及时有效的处理方案;建立社会联动救助机制,在重点或较可能发生事件地段设义务员或报警、示警标志;司法部门对绑架学生的严重恶性案件应加大打击力度,以震慑犯罪;学校应增加有关知识的学习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判断、应变和自救等综合能力;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完善对“断档”时段的管理,以便学校、家长及时掌握学生无故未到校上课的动向。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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