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打造司法为民窗口
2004-11-10 08:56:08
     中国法院网讯 (张昌善)  走进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映入你眼帘的是热情的导诉法官,显目的诉讼资料免费超市,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这就是沙县人民法院的窗口,一个处处为民着想的窗口。

  沙县人民法院原有立案大厅设在二楼,由于设计不合理,给当事人立案带来诸多不便,常有当事人到其他庭室询问立案大厅在何处。为此,该院党组决定,将立案大厅调整到一楼,建成了面积近2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安装了空调、购买沙发、饮水机摆放于大厅内,设立了便民服务台,为当事人诉讼创造了舒适便利立案环境。

  “导诉接访”是沙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一个亮点。“你好!你找谁?有什么事?”这是你走进沙县人民法院听到的第一句话。该院在一楼大厅设立接访导诉台,规定由导诉法官来负责接待来访的当事人和群众,对属本院受理的信访问题,应负责受理,并进行解答,对需转办的问题负责登记、转办;对不属本院管辖范围的要解释并引导群众到相关部门处理,直到群众明确为止。同时,该院还规定每周二上午为院长接待日。

  “诉讼超市”是沙县人民法院打造司法为民窗口的又一新亮点。“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是沙县人民法院窗口建设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为方便群众诉讼,将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承担的诉讼义务、举证责任的承担、诉讼风险等44种诉讼常识放置在诉讼常识须知免费超市栏内,由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根据需要抽取,方便当事人诉讼。

  推行审执立案轨双轨制,是沙县法院方便群众的一项新举措。沙县人民法院实行立案双轨制,即将审判案件的起诉立案和执行案件立案分立进行。该院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案件立案处,配备专人负责执行案件的立案和执行案件强制措施的登记办理、执限跟踪管理、案件流程管理等事务。

   沙县人民法院以便民、利民,高效为宗旨开展窗口创建工作,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当事人王某说:“我经常到法院打官司,现在打官司比以前方便多了,法官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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