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法院四项举措规范司法救助工作
2004-10-19 14:13:49
中国法院网讯 (郁宏军) 法院实施司法救助制度,旨在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但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如当事人骗取司法救助、当事人滥用司法救助、法院把关不严、司法救助变成人情救助等等,严重侵蚀了司法权威,有损法院形象。为避免以上现象发生,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采取相应措施,严格规范司法救助工作。
一、制定相关细则,明确司法救助标准。对诉讼费的减交、缓交、免交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严格规定司法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加大对骗取司法救助当事人、违规审批承办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法官素质教育,杜绝人情救助现象。以“四大活动”、“公正司法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修养,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公正执法。
三、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制度。当事人的申请材料,由立案庭对照条件认真审查后,呈报分管院长审批。每份申请均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四、坚持司法为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济予司法救助,使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制定相关细则,明确司法救助标准。对诉讼费的减交、缓交、免交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严格规定司法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加大对骗取司法救助当事人、违规审批承办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法官素质教育,杜绝人情救助现象。以“四大活动”、“公正司法树形象”等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法官职业道德修养,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公正执法。
三、严格审批程序,落实责任制度。当事人的申请材料,由立案庭对照条件认真审查后,呈报分管院长审批。每份申请均建立相关档案备查。
四、坚持司法为民,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确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济予司法救助,使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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