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理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
2004-08-27 15:23:30 | 来源:南方网
  今日(8月26日)从省物价局了解到,广东最近将开展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行动,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应及时处理各种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的投诉,并公布投诉电话:12358,以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调动农民养猪积极性,切实减轻养猪户、生猪经营者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地区在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等环节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有的还比较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些乱收费问题,保护生猪饲养、屠宰等经营者和农民的利益,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经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结合广东省的实际,最近将开展全面清理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行动。

  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区)物价局、财政局以及省直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的要求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进行清理,并按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收费情况表填表逐级上报。按照规定,各地要坚决取消在生猪饲养、屠宰和销售过程中收取的“防五”(防治五号病)劳务费、技术监督管理费、商业定点屠宰办管理费、商业监督管理费、动物防疫耳标费、治安管理费、生猪风险基金、生猪生产稳定基金、生猪生产保护金、生猪疫病风险基金、生猪进场交易服务费、生猪代批手续费、联合执法费等收费项目,其他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也要一并取消。

  据悉,省物价局、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各种收费进行审核,并于今年第四季度前公布涉及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的合法收费,凡重新审核公布中没有的收费均不得在生猪饲养、屠宰、销售环节征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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