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中院:警示教育“四结合”
2004-08-26 09:59:27
     中国法院网讯 (梁均成 马玉树)  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采取“四结合”的方法进行警示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该院建院近四年来,无一起违法事件发生,受到了湖北省高级法院的通报表彰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几年来,该院坚持将警示教育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结合,用警示教育推动条规教育。他们通过集中观看反腐宣传电教片、“两个条例”等党纪知识测试等活动,增强干警接受监督的意识和党纪观念。

  此外,该院还将开展警示教育与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群众工作纪律,依法行使权力、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务实为民等“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相结合,用警示教育推动纪律教育,用纪律教育促进警示教育,并提出以院中层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一般党员干部等五项具体措施。

  该院还将警示教育与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相结合。开展了查司法指导思想、执法执纪情况、审判质量与效率、审判作风和司法礼仪活动。通过“四查”,不断警示干警规范自己的行为。

  另外,他们还将警示教育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范围,与奖惩、评先、立功等挂钩,实行“一岗双责”。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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