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4个月翁源县政府欠债案仍难执行
2004-07-29 10:06:5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易建成
在人大和媒体的双重监督下,翁源县政府欠债案仍然难以执行
翁源县政府欠债不还败诉法庭,该县副县长童志跃两次到上级法院求情延期执行,导致被欠债的农民工苦等不见还款音信。在韶关市人大和新闻媒体的双重监督下,尽管韶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近4个月,但胜诉的普通百姓仍不知何时能够索回被翁源县政府拖下的欠款。
早在1994年,翁源县政府在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自作业主承担省道S341线官渡至龙仙段的改造任务。公路改造过程中,不少公路建筑企业和个体老板带资或垫资参与建设,使该段公路的改造任务得以基本完成。而翁源县政府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款项,欠下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详见本报7月23日A8版《广东新闻》相关报道)。
李杨成是翁源县政府的欠债对象之一。当初老李为翁源县政府修公路,不惜将自家的楼房抵押给银行贷款,他负责的路段按期、保质、保量交付了,可工程款却始终不能结算给付,导致民工几乎天天上门追债,有的甚至喊打喊杀,吓得李杨成的老婆和孩子不能回家,一家人被追得惶恐不安。
在翁源县政府的几百个债主中,李杨成第一个将该县政府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尽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强制执行,同时,韶关市人大内司委亦致函韶关中院,希望其认真落实,依法处理。本报也在本月23日以《公路欠款案遭遇行政干预》为题,对该案给予了公开报道,但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仍旧四处活动,希望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延期执行该案,导致该案不能依法执行。
本月23日本报报道出街当天,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第二次走进韶关市中级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延期执行该县政府的欠债案。法院的同志从金羊网上下载本报报道后,复印给童志跃,没想到童志跃副县长当着法官的面说,“翁源县出丑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怕再多一次”。
韶关市中级法院负责人同时正告童志跃,问题已经出来了,人大、省高院、政法委都在督办该案,“你们县政府应当尽快想办法”。
韶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法院的观点非常明确,就是案件早已审结,必须要执行。
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介绍,今年6月11日,童志跃就曾到该院求情,希望对翁源县政府的欠债案延期执行,法院没有理会。但法院工作人员在翁源县执行的过程中,被上级领导电话阻止,只得无功而返。
不久,翁源县政府又致函给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对该案给予中止执行。
法院的同志认为,翁源县政府希望中止该案执行的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言,是一种无视普通群众利益的无理请求。
广东立邦律师事务所的吴绍寰律师认为,翁源县政府在被起诉过程中,尽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法传唤,但没有到庭,也没有作出书面答辩,在举证期限内,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不仅不自觉履行判决内容,而且县政府领导还四处活动,干预案件的执行,这是藐视法律的行为,有损政府的形象。
权大还是法大?普通群众何时能通过法律从翁源县政府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翁源县政府欠债不还败诉法庭,该县副县长童志跃两次到上级法院求情延期执行,导致被欠债的农民工苦等不见还款音信。在韶关市人大和新闻媒体的双重监督下,尽管韶关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近4个月,但胜诉的普通百姓仍不知何时能够索回被翁源县政府拖下的欠款。
早在1994年,翁源县政府在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自作业主承担省道S341线官渡至龙仙段的改造任务。公路改造过程中,不少公路建筑企业和个体老板带资或垫资参与建设,使该段公路的改造任务得以基本完成。而翁源县政府却没有按合同约定给付相关款项,欠下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详见本报7月23日A8版《广东新闻》相关报道)。
李杨成是翁源县政府的欠债对象之一。当初老李为翁源县政府修公路,不惜将自家的楼房抵押给银行贷款,他负责的路段按期、保质、保量交付了,可工程款却始终不能结算给付,导致民工几乎天天上门追债,有的甚至喊打喊杀,吓得李杨成的老婆和孩子不能回家,一家人被追得惶恐不安。
在翁源县政府的几百个债主中,李杨成第一个将该县政府告上法庭,并最终胜诉。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尽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强制执行,同时,韶关市人大内司委亦致函韶关中院,希望其认真落实,依法处理。本报也在本月23日以《公路欠款案遭遇行政干预》为题,对该案给予了公开报道,但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仍旧四处活动,希望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延期执行该案,导致该案不能依法执行。
本月23日本报报道出街当天,翁源县副县长童志跃第二次走进韶关市中级法院,希望法院能够延期执行该县政府的欠债案。法院的同志从金羊网上下载本报报道后,复印给童志跃,没想到童志跃副县长当着法官的面说,“翁源县出丑不是第一次了,也不怕再多一次”。
韶关市中级法院负责人同时正告童志跃,问题已经出来了,人大、省高院、政法委都在督办该案,“你们县政府应当尽快想办法”。
韶关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说,法院的观点非常明确,就是案件早已审结,必须要执行。
据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介绍,今年6月11日,童志跃就曾到该院求情,希望对翁源县政府的欠债案延期执行,法院没有理会。但法院工作人员在翁源县执行的过程中,被上级领导电话阻止,只得无功而返。
不久,翁源县政府又致函给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对该案给予中止执行。
法院的同志认为,翁源县政府希望中止该案执行的请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可言,是一种无视普通群众利益的无理请求。
广东立邦律师事务所的吴绍寰律师认为,翁源县政府在被起诉过程中,尽管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合法传唤,但没有到庭,也没有作出书面答辩,在举证期限内,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材料。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不仅不自觉履行判决内容,而且县政府领导还四处活动,干预案件的执行,这是藐视法律的行为,有损政府的形象。
权大还是法大?普通群众何时能通过法律从翁源县政府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