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中院启动国家赔偿案听证程序
2004-07-21 15:34:54
     中国法院网讯 (韩勇 凌云 越松)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因错捕错判请求某县人民检察院、某县人民法院共同赔偿一案进行了公开听证。这标志着该市国家赔偿案件听证程序的全面启动,对公正审理赔偿案件,依法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驻马店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审结赔偿案件52件,决定赔偿23件,执结21件,决定赔偿金额50.82万元。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司法原则,该院将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推向“阳光地带”,经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反复讨论酝酿,制定了具体的听证操作程序和相关制度。  

  此次听证会,完全遵循该院赔偿委员会制订的《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听证、庭审实施细则》,由赔偿请求人陈述,赔偿义务机关答辩,双方当事人就相关赔偿的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听证会认证,听证组成人员根据请求赔偿的事实和证据归纳焦点,而且就赔偿义务机关侵权事实的确认、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国家免责条款的适用等问题,听证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陈述和辩论,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要求。此次听证会与会者,除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外,还邀请了驻马店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有关人员。

  整个听证会,紧张有序、秩序井然、重点突出、简洁流畅,反映良好,为进一步拓展赔偿听证、庭审工作,提供了样本与经验。与会者一致认为,听证会是取消“暗箱操作”,促使司法公正的好形式,是当前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一环,是司法文明的标志。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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