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一位网友在中国法院网法治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我失去了一位好战友,我们法院失去了一位好法官。他才三十岁,就在几天前,他因病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经多方联系,我们才知道有一位平凡而伟大的法官——李存玉。他撇下了年老多病的父亲、孤苦伶仃的妻子和刚出生四个月还没有见过一面的女儿。同事们在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他经手收取的两案标的款及诉讼费4500元现金,还整整齐齐地放在抽屉里没有来得及上缴。
李存玉是四川省三台县法院建院以来第二个法律专业本科生,1999年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那年7月,李存玉到三台法院报到不久,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大渡口区检察院的录取通知先后寄来。一同来三台法院的同事鼓动他:“到直辖市工作简直太好了,工资都要多一半,三台这样的财政穷县没有啥搞头……”李存玉听后,很难为情地说:“我刚与三台法院签了合同就毁约,说起来不好听。我们是西政毕业的,来了就要好好干,不能给西政丢脸。”就这样,李存玉在三台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扎下了根。
上班半月后,李存玉主动要求下法庭锻炼。很快,他到了县西30里地的古井人民法庭,当了一名普通的书记员,一干就是五年。
五年来,他迅速进入角色,成为古井法庭的骨干。2000年初,三台县发生了农村合作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集体汇兑风波,成千上万的股民取不到现款后,到党政机关上访。三台法院调遣力量,在全县展开集中清理“两金”案件专项审判。李存玉所在的古井辖区,应收的借款多,地域广、难度大。李存玉不辞辛劳,几十次奔赴村村社社及相邻各县市,对借款户晓之以理,与“老赖”们斗智斗勇,为辖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一提起李存玉,古井镇一村五社年近七旬的王老汉老泪纵横。2001年8月,法庭驻地古井镇进行场镇开发建设。征地中,出现了个别老百姓不理解而激烈阻拦的情况。王老汉为了阻挡修建防洪隧道,日夜守护在隧道边自留地里的几棵柏树旁,声称谁砍了他的树就要和谁同归于尽。当地党政领导和村社干部群众数十次劝说协调,都无济于事。李存玉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一天傍晚,李存玉“闲逛”到该处,和老汉拉起了家常。李存玉从自己背井离乡到三台工作说到场镇开发建设对子孙后代的影响,从场镇发展的全局说到王老汉这样做的后果。两个多小时下来,王老汉被这个操着外地口音的人感动了。王老汉说,一个外地人都这样关心我们场镇的建设发展,我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呢?要不是李法官对我的劝说,我真不知会做出什么糊涂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