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取消67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4-07-01 09:55:08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杜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经取消6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原有项目的50%以上。

  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30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中,第一批质检总局取消1项,第二批取消61项,第三批取消5项,总共67项,清理力度非常大。

  目前,质检总局现有行政审批项目64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5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7项。在57项行政许可项目中,以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设定的项目48项,通过国务院用发布决定的方式保留的项目9项。

  此外,质检总局还采取积极措施,保证行政许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这些措施有:通过部门规章的形式对行政许可委托事项进行了规范;编制了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过程的12个行政许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针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立的依据、许可的条件、许可的程序、实施机关、许可的期限、收费、格式文本等,初步完成了规范文本和程序的制定;近期将在总局网站上开辟一个行政许可的专题栏目,便于社会各界查询、监督;结合推行问责制,总局将建立一套完整的行政许可责任制,制定流程图,明确各自的权利、责任、职能,出现问题必须进行过错追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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