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
2004-05-25 08:35:52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姜洁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新闻通报会上获悉:国务院近日决定第三批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自2002年10月和2003年2月以来,国务院分三批共取消和调整的部门审批项目1795项,占取消和调整前总数的近一半。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以及重复交叉审批或审批对象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事项。取消这些审批项目,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予以调整审批项目有86项,其中改变管理方式39项,这些项目主要涉及对个人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所作的核准、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类活动的准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某一行业中资质等级的认定,这些事项由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管理能够解决,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下放管理层级47项,按照改革的原则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这些事项下放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自2001年10月国务院对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调要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审改办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务院66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再次组织了全面清理,实施了新一轮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和管理相对人实施了多角度的论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处理科学合理。这次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就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介绍,这次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涉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事务。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有409项,这些项目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以及重复交叉审批或审批对象和条件已经发生变化的事项。取消这些审批项目,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有利于理顺政企、政事关系,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予以调整审批项目有86项,其中改变管理方式39项,这些项目主要涉及对个人从事特定职业的资格所作的核准、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从事某类活动的准入、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在某一行业中资质等级的认定,这些事项由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管理能够解决,不再作为行政审批;下放管理层级47项,按照改革的原则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这些事项下放至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
自2001年10月国务院对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新一届政府成立后,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调要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项目。从2003年9月开始,国务院审改办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国务院66个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再次组织了全面清理,实施了新一轮审核;组织专家学者、相关单位和管理相对人实施了多角度的论证;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项目处理科学合理。这次取消和调整495项审批项目,就是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步骤和成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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