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在公正
“司法公正树形象”系列评论之二
2004-06-13 13:19:3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司法形象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司法活动效果的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感受。而司法公正作为法治精神的本质体现和崇高追求,是人民群众评价法院工作的终极标准。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形象的本质和灵魂,“司法公正树形象”核心在公正。

  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与生俱来的追求。但是,司法公正包含着丰富的内涵,不同时期、不同环境制约司法公正的因素会有所不同,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也会有所侧重。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中必须注重调查研究,立足自身实际,胸怀大局,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追求司法公正,各级法院首先必须集中精力重点解决当前最棘手、最困难的问题。要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把解决方便群众诉讼和执行难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司法权的本质在于最便捷、最经济地实现对权益的救济。迟到的公正不是完全意义的公正,成本过高的公正也不是效果最佳的公正。申诉和申请再审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权利,是当事人免受不当裁判之虞的重要保障。各级法院要下大力气,努力解决这一领域存在的问题。同时,司法公正不仅要求实体公正,还要求程序公正。各级法院要提高认识,注意防止超期羁押等现象反弹。

  追求司法公正,必须严肃审判纪律、保持良好的审判作风。要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及司法为民的教育,加强有关法官廉政建设和责任追究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保障法官的各项合法权益,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人民赋予的司法权神圣不容玷污,对于利用手中的裁判权力营私舞弊、徇情枉法者,决不宽贷。目前尤其要注意结合减刑、假释工作的专项大检查,逐案逐人仔细核对,防止个别人滥用权力或者怠于审查,宽纵犯罪。同时,要注意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的有关规定的实施,防患于未然。对于审判作风生、冷、硬、横的,要严肃批评,深刻教育,采取措施,坚决改正。

  “司法公正树形象”核心是公正,关键在基层。各级法院要借助全国基层法院建设调研活动的东风,扎扎实实摸清家底,认认真真研究问题,切实解决基层法院实现司法公正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从自己的身边体会司法公正的威仪,感受司法形象的光彩。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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