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人民司法新篇章
2004-05-27 08:49:1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司法公正树形象”电视电话会议,肖扬院长发表重要讲话,对如何开展好这项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社会将会看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以公正司法的实践和司法为民的业绩,谱写出人民司法的新篇章。

  未来的几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要更好地为国家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关键在于各级法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工作,进一步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深入践行司法为民要求,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对于人民法院加强自身建设,并以此确保司法权威的有效树立,从而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体制保证。实现《决定》所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不断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下的司法工作。广大法官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紧紧扣住“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才能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就是人民法院为实现上述目标所采取的重大举措。

  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党和国家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司法权威,就是树立党和国家的权威。法律是人民的共同意志。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是法律的象征和实现者。法律只有按照正当规范的程序被准确地适用,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内心认可和一体的遵从,司法权威才能真正确立。

  开展好“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有利于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各级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审判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要求,大力加强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了重要贡献。事实证明,全国法院队伍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如少数案件裁判不公、执行难、一些法官素质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却对法官和法院的整体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人民法院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各级法院要深刻领会“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精神实质,要通过这一活动切实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法院务必要将求真务实的作风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始终,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六个方面的学习,大力开展四个方面的教育,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做到审判工作与教育活动“两不误”,以教育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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