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2004年司法考试培训班
2004-05-29 09:02:05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杨维汉
  报名参加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已制定出版的《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日前司法部提醒广大考生: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希望广大应试人员慎重选择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说,近几年来一些院校和办学机构针对国家司法考试,为帮助广大考生应试备考,举办了形式多样的考前培训和辅导,为应试人员提供一定的学习和复习便利。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其中有个别培训班为招揽生源,打出了司法部组织、指定或者认可,命题专家亲临授课等旗号,大作不实宣传,欺骗应试人员,诈取钱财,严重侵害了广大应试人员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介绍,自2001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司法部及其考试主管部门从未举办,也从未委托、指定过任何单位举办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前辅导和培训,今后也不会允许参与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命题工作的人员参加与国家司法考试有关的辅导和培训授课活动。

  这位负责人指出,为方便应试人员复习,司法部修订出版了《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该大纲中详列了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说明,包括试题类型、试卷结构、科目分布、样题示例以及各科目的考试范围等,作为今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依据,当然也是复习的依据。希望广大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复习应考。(完)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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