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法院司法关爱特殊群体
2004-05-12 11:35:3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韩鸿峰
  今年以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大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执政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加大对特殊群体的保护力度,使他们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关爱。

  该院在工作中,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为载体,要求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与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弱势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出台了十二项司法便民措施,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服务,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不急不躁,耐心解答。其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该院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为他们办理缓减免诉讼费和执行费。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办理减缓免案件12件,缓减免诉讼费10万余元。再次,对涉及老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等为当事人的案件,依法快审快执。民一庭在审理案件中,始终注重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该庭对离婚等案件,以调解为主,缓和家庭矛盾。对实施家庭暴力的,依法予以处理,维护妇女儿童等受侵害方的权益。少年刑事审判庭结合未成年人的特点,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寓教于审,促使他们认罪服法,悔过自新。最后,定期回访,做好延伸服务。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和部分赡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主审法官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并积极与学校、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协调沟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如少年被告人秦某,被判缓刑后,法官通过回访,帮助他联系开设门市部,使其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责任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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